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历史文化名镇是重庆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中的重要资源之一。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4个历史文化名镇(其中2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由于重庆省域架构的直辖体制与大山区、大库区的地理环境,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分布较广且分散,部分还位于欠发达地区,加之重庆气候潮湿多雨多雾,名镇内建筑又多使用木、竹、土、砖、石等材料,保护利用难度大。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逐步加大保护力度,但是仍然存在保护资金不足、地区差异较大、保护修缮不易、活化利用不够、政策创新不足等现实情况,这些也与代表所提问题一致。
针对这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为更好地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规划建设高质量发展。我们正着手开展系列工作。
一、制定《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
我市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严格对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涵盖历史文化名镇在内的全部历史文化资源,紧密联系重庆实际,着力构建重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重点解决“为什么保”“保什么”“怎么保”等问题。《意见》主要分为5个部分,21项重点工作。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任务”。主要解决“为什么保”的问题。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始终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重庆故事为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建立了保护对象、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规划三个体系。主要解决“保什么”的问题。提出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文化、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有重庆特点的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第三部分“加强保护利用传承”,提出严格拆除管控、分类推进活化利用、融入城乡建设、彰显历史文化等6项保护重点工作。第四部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出调查评估、预先保护、体检评估、公益诉讼、公众参与、奖补表彰等6项工作机制。第五部分“完善保障措施”,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抓实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做好教育培训6项措施。这三个部分都是为了解决“怎么保”的问题,强调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学习历史知识、厚植文化底蕴,慎重决策、慎重用权,以保障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现目前,我们正在会同市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推进落实《意见》的系列工作任务。让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进一步融入城乡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推出更多体现时代特征、重庆韵味的精品项目,不断提升“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颜值和气质。
二、出台《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资金是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支撑,自市名城委成立以来,我局坚持对接市财政部门,为各区县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争取市级专项资金,近年来,通过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我局为符合条件的区县积极争取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资金补助,如:2020年积极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利用中央打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相关政策,争取到市发展改革委将酉阳龚滩、龙潭、黔江濯水成功纳入了重庆市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储备库(一共26个项目,名镇占3个)。其中龚滩国家补助8000万,龙潭、濯水国家补助2000万。以及为历史文化名村争取市建委的传统村落专项资金,争取在我市城市更新基金中设立历史街区保护专项基金方案,全域土地整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争取资金等。
去年,我局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强化奖励激励。鼓励地方政府研究制定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为依据,通过反复沟通财政部门,终于在保护专项资金上实现零的突破,在财政状况较差的大环境下,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历史文化保护奖补政策,出台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市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弥补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的空白。该奖补政策从今年开始实施,用于奖补区县的资金总额及奖补数量根据财力情况动态调整,奖补区县每次不超过8个,单个区县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该奖补资金将采取先建后补、择优奖补的方式,激励区县政府发挥主体责任,加大投入,优化支出结构,极大地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下一步,我局还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有关内容,共同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镇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
三、江津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情况
针对代表建议中所述的江津区相关问题,我们经实地调研和多次交流沟通,较全面地掌握了江津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情况。一是推动保护规划编制。目前江津针对区内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已完成规划期限为2035年的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修编,现有4个获批复,1个正在完善,完善后将报市政府审批。修编的保护规划对名镇的保护范围、分级管控要求、保护修缮整治、建筑体量、风貌管控、旅游展示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强保护利用策划。将区内古镇保护利用纳入宜居城市建设规划纲要,推动五大名镇联动发展,整合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资源,以白沙古镇为引领,联动塘河、石蟆、吴滩、中山,打造历史文化名镇精品旅游线。差异化打造历史文化名镇文化核心IP,白沙古镇塑造“影视IP”,中山古镇塑造“民俗IP”,塘河古镇塑造“婚俗IP”,吴滩古镇塑造“红色IP”,石蟆古镇塑造“农耕IP”。三是筹集资金合理使用。区财政逐年安排一定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专项资金,对涉及历史文化名镇的项目进行优先安排和重点倾斜,对濒临垮塌损毁的建筑进行抢救性修缮。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创新市场共享运营机制,多渠道助力历史文化名镇保护。
下一步,江津区还将充分结合保护规划,进一步推动落实《江津区宜居城市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文化润城”行动规划,对区内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利用进行整体策划,凸显其文化核心内容,差异化打造并联动发展。精心组织保护项目实施和市级奖补资金申报,加大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聚古镇人气,以用促保,推进古镇保护修缮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