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参照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我市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配置及管理导则(试行)》对垃圾回收容器外观颜色进行了明确:有害垃圾桶为红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厨余垃圾桶为绿色、其它垃圾桶为黑(灰)色。

目前,我市尚未明确规定垃圾桶内套袋颜色。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消化吸收,已将“鼓励各区县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居民小区、机场码头车站等公共区域垃圾桶内,套放与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颜色相对应的垃圾袋”纳入了《重庆市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指导区县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