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0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基本情况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我委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慢行系统和公共停车场等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是承担市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

十九大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里程稳步增长,新增城市道路约1425公里,总里程6250公里,基本形成“5横6纵1环3联络”快速路网结构,累计建成“37桥22隧”、在建“5桥6隧”,穿山过江咽喉瓶颈持续打通。新建道路过程中,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给各类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方便人民生活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我委不断加强道路照明建设源头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路灯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充分发挥路灯功能效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制定专业标准、规范为道路照明提供指导性意见。

根据《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渝府令〔2021〕346号)的相关规定,我市道路照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经济适用、协调美观的原则。为此,我委一是在初步设计审查阶段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由专家对照明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从源头上保障道路照明的合理性、规范性。二是结合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特点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管理,制定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技术标准》《重庆市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主城区“两江四岸”夜景照明建设设计导则》等一系列道路照明设置的实施细则和指导性意见,最大限度的保障道路照明设置的合理性。

(二)严格按照规范标准配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一直以来,我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指导市级平台公司,在新建道路设计方案中由设计单位编制智慧照明专篇。如科学大道工程,一是道路主线照明布置在中央分隔带及两侧人行道上,中央分隔带采用八叉九火玉兰灯,人行道侧采用四叉五火玉兰灯,路灯安装间距控制在35米左右,功率为150W;匝道采用低位照明的方式(即高低度灯照明),灯具采用双侧交错布置,车行道侧光源功率为30W。方案借助低位照明、交错布置等技术手段保证行车安全的同时实现节能环保。二是大力推行多杆合一,将道路照明灯杆、交通标志杆、信号灯杆、监控、卡口等根据不同要求,整合到一起,避免道路路段及交叉口处各类杆件设施过多,占用人行空间,降低道路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无LED路灯智能照明技术规范,仅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地方行业标准。比如深圳市LED产业标准联盟发布了《深圳市LED路灯智能照明技术规范》,本标准针对LED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对体系结构、功能、技术性能及技术指标制订了详细的规定。其目的是提高LED路灯智能控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实现LED路灯智能控制系统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LED路灯智能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推动LED路灯智能控制系统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工作部署,我委将会同市城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区政府,落实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按照环保、节能、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因地施策,推动LED智能路灯的普及,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道路照明高质量发展。

一是我委在《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城市行业标准及市民生活出行需求,进一步研究LED智慧路灯应用标准,推动LED智慧路灯普及。

二是我委将指导市级平台公司在建设阶段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智慧照明方案,特别是隧道段应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现有技术标准,并在移交过程中与城管局做好沟通,避免因照明亮度不足,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0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市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区县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市级社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

据统计,全市共有路灯101万余盏,总功率16万千瓦,年用电量6.93亿度,其中,LED路灯64万余盏,占灯具总数64%。中心城区共有路灯43万余盏,功率7万千瓦,年用电量3.33亿度,其中,LED路灯27万余盏,占灯具总数63%。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共有路灯58万余盏,功率9万千瓦,年用电量3.60亿度,其中LED路灯37余万盏,占灯具总数64%。虽然全市LED路灯有一定占比,但是绝大多数使用普通LED路灯现象确实存在,不能智能调整灯光照明亮度值,未能达到二次节能的更佳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道路照明绿色发展规划。将城市道路照明绿色节能纳入《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总体目标,新、改建一批满足功能要求、符合城市风貌、人文特色的城市照明设施。科学有序推进“多杆合一”建设,净化城市道路空间,美化道路环境。推动城市照明智能化发展,建立完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有机统一的智慧控制系统,加快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城市照明行业的融合应用,提高城市道路照明智能控制率。加大绿色照明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市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步伐。至2025年底,主城都市区城市道路照明智能控制覆盖率达92%,渝东北、渝东南城市道路照明智能控制覆盖率达85%。

(二)建立健全道路照明管理制度。2021年9月25日,《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6号予以公布。管理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经济适用、协调美观原则。加强城市道路照明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道路照明环境,促进能源节约。2022年3月22日,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关于实施城市照明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绿色设计、绿色建设、绿色运维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资金保障、加大政策激励等措施,转变绿色发展方式、提升绿色发展效能,提高城市道照明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三)提高道路照明精细化管理水平。2022年5月、10月,市城市管理局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照明精细化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道路照明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提出了规范行政审批、加强照明质量检测等16条举措。通过建立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具体的城市道路照明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道路照明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绿色生态与健康文明的城市道路照明环境。 

(四)积极推动道路照明节能改造。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要求,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照明产品。2022年,全市开展节能改造建设项目26个,新改建LED路灯3.6万余盏,占新改建路灯总量75%。新改建智控终端1261套,路灯智控率达90 %。开展“多杆合一”试点,全市新建多功能灯杆534根。全年功能照明通过节能改造共节电600万度,景观照明节电约6000万度,减少了碳排放。

(五)完成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市保障电力运行专题协调会要求,全力做好迎峰度夏期间保供电城市照明节能降耗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迎峰度夏照明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城市道路照明保供电工作的通知》。压缩城市照明运行时间,在全市用电峰值期间,首次关闭全市景观照明,功能照明每天少开灯20分种。迎峰度夏期间,功能照明节电量约530万度、景观照明节电量约1800万度。

三、后续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总遵循,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城市照明能耗管理,提高城市照明绿色发展质量。

(一)持续做好城市道路照明暗盲区整治。将城市道路照明暗盲区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常抓不懈,着力解决建成区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亮度不够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积极推动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质量管理,提高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组织开展全市城市道路照明质量抽查工作,指导区县对照明质量检测不达标的进行节能改造。

(三)认真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系统观念,落实好迎峰度夏电力供应综合调度工作要求。提高城市道路照明绿色发展对推动节能减排、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等方面认识,在全市照明行业营造节约用电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