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近年来,我局把“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作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主线,深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力促进了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鉴定技术支撑,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正如您在建议里提到的,我市在司法鉴定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们也在重点关注并正在着手解决,您的建议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和帮助。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做好鉴定立法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制度供给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安排,《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拟于今年9月审议出台。今年以来,为做好《条例》的立法工作,市司法局严格遵循立法法律规定和国家改革要求,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学习借鉴、高效高质完成《条例》文本起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的原则,着重就理顺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完善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健全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障鉴定人执业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反复进行重点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切实用严格的法规制度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前,诚如您提到的具体建议内容,我们在《条例》文本中都有重点体现。接下来,我们将认真配合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做好后续的立法工作,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为规范司法鉴定行业秩序、营造良好执业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分类指导鉴定机构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督促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司法鉴定审查受理、鉴前准备、鉴定过程管控、鉴定意见讨论复核、鉴定文书签发、鉴定意见质量反馈、错鉴及违规鉴定责任追究、机构负责人职责等制度规范,让每名鉴定人在制度、规范、标准设定的框架内依法依规鉴定。发现司法鉴定人在鉴定活动中存在违反鉴定程序和技术标准要求的,及时提出并依法予以纠正。同时,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检查机制,健全司法鉴定质量评控体系,切实增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司法鉴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执法监管,努力提升鉴定行业公信力

持续开展年度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面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并通报有关办案机关,营造“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的司法鉴定管理环境和执业环境。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建立鉴定投诉处理通报制度,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假鉴”、“错鉴”、“人情鉴”问题,依法严肃处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使行业风气明显好转。健全完善部门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部门以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银保监等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沟通联系,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完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司法鉴定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