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8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为切实做好大型群众活动安保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5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审批。对各类活动先期介入、先期预测、先期研判,严格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安全措施,近年来已圆满完成重庆都市艺术节,“智博会”“西洽会”、重庆马拉松、中超联赛及各类商业演出活动,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已开始实施“乙类乙管”,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大型群众性活动势必增多。针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一是“尽快制定《重庆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建议。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条例》,全国各省、市均严格执行。目前,公安部拟对《条例》进行修订,正征求各省、市意见,今后将按照新《条例》执行。二是“安全管理应由市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避免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已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5﹞3号),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了对大型活动的齐抓共管格局。三是“公安机关内部应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议。在许可阶段,已建立业务、纪检、法制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集体审核制度;在筹备进行阶段,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对活动组织情况及人防、技防、物防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活动结束后,对申请材料、检查记录等建立档案,随时备查。四是“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做好风险的事前防范”的建议。已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在“2023重庆逐光山海音乐节” “2023重庆马拉松”等活动中予以实施,下步将不断完善,做好风险的预警预防。五是“推动安保服务公司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完善大型安保服务资质准入行政审批制度”的建议。公安机关正在推进“保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安保服务公司市场化、专业化发展,确保安保公司的资质和服务水平达到活动安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