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先行先试对新能源摩托车上“绿牌”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关于重庆市先行先试对新能源摩托车上“绿牌”的建议
一、绿牌电动汽车的示范效应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 35号),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同时,为更好的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2016年起,公安部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设计和试点工作;到2018年,全国所有城市全面启用新号牌(即新能源电动汽车上绿牌),公安部还组织了各地公安机关密切与交通、住建、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协调做好税费征收、保险购置、罚款缴纳、车辆检验、公路收费、停车收费等相关系统升级、制度调整等工作。
二、重庆是“世界摩托车之都”影响巨大
重庆是中国“汽车名城”,是世界“摩托车之都”。摩托车是重庆最响亮的名片之一。摩托车产业是我市优势产业和支柱性产业之一。据市经信委数据,截至2021年,全市有摩托车整车制造企业39家,配套企业426家(规上企业410家),具有年产1000万辆摩托车整车和2000万台发动机(通机)的综合生产能力,发动机、离合器、车架、减震器、转向、轮毂、轮胎、仪表、覆盖件等关键零部件本地化配套率达90%以上,行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已形成从整车、关键零部件配套的研发、生产到国内外贸易、服务等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培育了隆鑫、宗申、力帆、银翔等一批知名企业,产销量和出口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重庆摩托车企业“向绿而行”,其电动(纯锂电)摩托车产销量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氢能源摩托车路试成功,新能源两轮交通工具正在快速发展,受到市民朋友青睐。
三、建议重庆率先试行对新能源摩托车发放“绿牌”
重庆是中国省会城市中唯一主城区(不含内环)“不限摩、不禁摩”城市。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引导生产和消费,做大绿色经济体量,减少使用石化能源交通工具,支持新能源摩托车的发展,特建议: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国家公安部积极争取,在重庆“先行先试”,对市民(居民)购买使用的新能源摩托车上“绿牌”,统一标识,便于管理,并配套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助推绿色制造与低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