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计划生育财政政策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调整计划生育财政政策的建议

 

为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适当提高生育水平。

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调整标志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从控制转向为鼓励,而在我市现行的计划生育财政政策方面,共有8项财政支出政策,其中避孕政策4项,分别是:开展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运行维护费、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免费计划生育孕环普查。其中,原制定的避孕财政政策在三孩政策的落地后仍在执行.

建议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对部分政策予以调整:

一是取消避孕政策。从鼓励生育角度出发,建议取消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运行维护费、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免费计划生育孕环普查三项避孕财政政策。

二是支持加强生育服务。将取消避孕政策腾挪出的资金,调整用于下达区县支持孕产妇、新生儿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三是调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政策。对贫困群体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鼓励普通群众到专业医院自费开展更高质量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