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的重要力量,我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社会办医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准入流程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社会办医准入方面,进一步简化条件,优化审批服务,取消投资金额限制和消防、环评前置准入条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支持连锁诊所发展,推进实施诊所备案制度,鼓励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各类医联体。

二、加强资源供给,落实同质化管理

落实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社会办医等级医院评审、人员职称评定、继续医学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与成果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大对基础较好、服务规范的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组织优秀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共同承担市区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公共卫生、预防保健、120急救、健康教育、卫生支农、质控中心建设、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等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三、打通保险壁垒,保障保险需求

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重庆市商业保险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机制,通过各保险公司推荐、考察,将重庆东华、三博长安等主城区高品质社会资本办医纳入行业定点合作医院范畴。同时,部分保险公司也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将万州川东骨科、开州光明骨科等包含远郊区县的社会资本办医纳入自身定点合作医院范畴。下一步将探索逐步取消理赔限制,扩大社会资本办医院白名单范围。

四、规范设置流程,提升教研水平

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26号)有关要求,对按规定程序已审批设置的高校附属医院保持不变,进一步加强附属医院临床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医疗科研水平,为高校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需求等提供支撑,促进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下步拟开展校地合作办医业务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协助会同相关部门、区县和高校共同研究,提出方案,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