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1.9亿,占总人口的13.5%,重庆市 65岁及以上人口547.4万,占重庆市总人口的17.1%,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2位。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高龄、失能失智、多病共存老年人数量逐年增长。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全覆盖进入收官之年。但是,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些难点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不足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一是服务内容较单一,因受运营经验、财力投入等方面影响,目前大多数服务站点仅能提供聊天棋牌等日常娱乐活动,助餐、助浴、助医等较高要求的养老服务难以提供,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成效不够显著。二是服务主动性较弱,因专业人才不足、队伍建设薄弱等原因,养老服务主要停留在居民自娱自乐,对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服务还比较欠缺。三是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密度较低,养老服务设施是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实现的全覆盖,无论是密集人口的城市社区还是分散聚落为主的自然村,养老服务设施难以达到15分钟生活圈的全覆盖。

(二)机构养老的规模较小。一是传统观念转变较难,因受“养儿防老”、传统“居家养老”的思想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不愿到机构养老。二是机构养老成本较高,据调查统计,养老机构每人每月收费区间在2000-4000元左右,很多家庭经济能力不足,难以支撑机构养老费用。三是民办养老院宣传度较低,机构缺乏宣传推介,有养老需求的人不清楚所在地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甚至不知道所在地有养老机构。四是养老机构发展有“瓶颈”,因办养老机构需达到消防、用地等硬性要求,企业在养老选址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小微养老机构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部分有条件改建为养老院的闲置校舍因产权证明或施工图纸等问题无法进行消防审查备案取得合法性手续,目前“合适且合规”的养老用地“短缺”已成为制约养老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医养结合的短板明显。一是医养形式单一大部分机构是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服务养老,而“养办医”和“医办养”的机构占比较低。二是服务内容受限,按照医养结合机构备案的相关规定,公立卫生院需进行法人登记的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才能开展养老服务。但是编制登记部门没有参与共制市级医养结合相关指导文件,导致公立卫生院不能进行法人登记更新,造成民政部门无法完成备案。三是养办医渠道不畅通,对机构而言,医养结合赢利点是让养老机构具备医保定点资格,但因受医护配备人数等门槛限制,难以达到医保定点相关要求。

(四)中医养老保健作用尚未完全发挥。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了《“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强调了促进健康老龄化和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而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无论在预防慢性疾病、逆转或减缓能力衰退,还是管理严重的慢性病方面都离不开中医养生保健的配合。但目前我国中医人才匮乏,多数人中医保健意识薄弱,开展相关中医养老保健的机构数量严重不足。

(五)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尚待完善。一是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健康养老信息平台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制度不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不大、资金投入不足等困难,老年人健康档案数据库、服务提供者信息数据库、后台行业监管系统均未普遍建立。二是信息互通不畅。“医养”信息数据互联不畅,“医养”涉及部门繁多,但各部门所用信息平台不统一,数据采集和收录的标准、技术系统和信息接口等都各有不同,信息共享与对接不充分,信息孤岛、信息融合难问题突出。三是各县(区)、镇(街道)和养老服务企业参与不足,试点示范作用不明显,可供推广的典型模式有限。

二、工作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建议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养老服务格局,并将各部门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项目,实现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健全高效有序的制度体系。

(二)加大财力投入,激活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建立补贴比例体系、优化调整奖补政策、设立养老扶持基金,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扶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福利彩票的自筹资金的作用,增加优化福彩销售站点,加大福利彩票的销售力度,特别是城市管理部门要对福彩站点设立给予大力支持。

(三)注重政策落实,优化基础设施布局。一是加快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整改进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开展闲置公有建筑摸排评估工作,补齐产权证明,完善使用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这些闲置用房开展养老服务。三是放开养老机构用地建筑的产权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专用产权证明,减少养老机构用地束缚。

(四)创新养老模式,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一是逐步推行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全力改善老年人宜居环境。二是鼓励农村互助养老实践探索,充分利用闲置用房,发挥乡贤力量,在居民聚集点开展低成本的互助养老。三是推动医疗旅游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优化医养结合手续,鼓励各地充分利用自然旅游资源,引进一批医养结合、健康养老重点项目,推动医、康、养、旅深度融合。

(五)重视人才培育,打造服务队伍体系。建议由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大力培育村老年协会、养老服务志愿队,支持协会或社工机构承接互助养老点的运营管理,构建起“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摸排农村居家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建立老年人台账,了解掌握老年人实际需求,定期走访帮扶。鼓励建立邻里互助队,解决“高龄老人需要照顾,低龄老人希望有事干”两种需求。加大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按规发放培训补贴,围绕安全管理、应急处置、护理照料等重点领域的能力提升,开展技能比赛,加强与川渝地区同业的交流互动,经验共享。

(六)加强中医相关特色养老保健服务宣传。中医养生保健在慢病防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表明,结合中医的保健指导,治疗老年慢性病,可以明显提高老年慢性病的治疗效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将中医“简、便、验、廉、安”的特点应用于养老服务,推动优质中医养老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七) 建立新的智慧健康养老数据平台。一是打造服务于政府、医养结合机构、供应商、老年人等主体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集智慧调度中心、质量监测、信息数据中心、健康云等系统为一体,既为健康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提供便利,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专业化的服务和信息资讯。二是通过市、县、镇三级联动,构建完善的智慧健康养老数据云平台。推进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县(区)、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信息化建设,并指导、督促辖区内相关服务机构做好健康养老服务数据采集、更新等工作。三是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智慧健康养老涉及部门、行业多,产业链长,通过智慧健康养老助推医养结合,离不开市场、社会主体的参与。应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降低健康养老企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