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61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我市高度重视文化艺术职业教育的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意见》,不断优化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环境,市级相关部门协同完善人事管理政策和措施,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推进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助力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一、重庆市文化艺术院校发展情况
我市按照《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市教委聚焦服务文化强市建设,加快发展文化旅游职业教育,不断完善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发布鼓励发展和填补空白类专业,支持和引导各大专院校、职业学校根据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展专业设置领域,扩大艺术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2023年,全市文化艺术类高职院校有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校、重庆传媒职业学院3所学校,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院校有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等27所学校,开设艺术类专业22个,专业点103个,在校生1万余人,近十年毕业生人数约4万人,开展技术技能培训8万人次。2022年下达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市级专项资金21299万元,在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现代产业学院、示范职教集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教改项目等给予艺术院校倾斜支持共立项25个项目,为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建设发展和内涵提升提供了项目和资金支持。2022年,我市文化艺术类高职院校在全国性技能大赛中获奖50余项、全市技能大赛中获奖500余项,重庆市教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指导性,值得深入推进与研究。结合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完善以下工作。
一是打造文艺发展高地。深入贯彻落实文旅部、教育部《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科教发〔2022〕48号)精神。加强与其他市级部门沟通和协调,配合市文旅委及相关市级部门积极争取文旅部和市政府开展部市共建,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打造区域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纳入部市共建内容。
二是加强文化艺术类院校建设。充分发挥重庆市文化艺术类职业院校的行业特色,不断加大对文化艺术类院校和专业群的指导力度,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水平培育学校的基础上,依托市级“双高计划”、提质培优项目和职业院校办学达标行动等重大项目,加大对文化艺术类高职院校在实训基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是探索分类评价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重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意见》《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推进职业院校评价改革的工作要求,探索实施分类评价制度,逐步引导院校和专业群发展文化艺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四是畅通人才引进通道。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文艺院校加快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支持对文化艺术类职业学院按程序备案招聘简章后自主开展人员招聘工作,对引进艺术名家、文化领军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等灵活方式,文化艺术高校考核招聘可在公告发布后的编制有效期内适时组织人员招聘,人力社保部门对所引人才实行“随到随办”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引导和支持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参与实施重庆市千名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校企双方围绕重点平台、重点学科、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等互派科研人员顶岗培养,提升理论和实践水平,推动产学研有机融合、高校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继续按照“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持续做好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推动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充分考虑艺术类高职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业的特殊性以及学生培养成本,探索建立更符合我市实际的、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视财政收入形势适时研究提高文化艺术类生均综合定额,支持学校根据现行政策通过争取专项债券、政策性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二期项目建设,推动持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加强教育设施的空间保障,积极推动教育设施规划配套标准的评估优化,及《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修订工作,在标准修订中,积极思考增加职高院校建设标准。继续支持文化艺术类职业院校新校区选址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