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2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我局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实行乡镇综合执法与部门分级执法相结合,重视加强乡镇基层综合执法力量。2021—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养老服务机构立案的案件中有26件案件均为乡镇基层市场监督所检查发现并立案处罚。强化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对全市所有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市、区县、乡镇(街道)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

(二)强化部门联动,压实执法责任。我局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应急、金融、消防等部门的联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养老机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安全卫生等情况,严格执法、大胆执法,敢于碰硬,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经济处罚强度。一是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清理或关停21个养老机构,联合公安机关对1个养老机构立案侦查,联合金融部门完成2个养老机构资金清退。二是在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专项行动中,立案查处向老年人虚假宣传保健品案件34件。三是联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机制,2022年,随机抽查养老机构50家。四是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无证无照养老“黑机构”排查整治联合行动,查处并关停18家,引导办理工商登记3家。

(三)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设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及时将“问题机构”情况抄告相关部门,对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养老机构经营人,民政部门将其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情节严重的,禁入养老服务行业。二是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三是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2022年,联合相关部门对涉老欺诈行为作出的21条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对外公示,发挥警示作用。严格落实信用监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1户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发挥震慑作用。

(四)充实监管力量。市委编办严格执行中央文件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通过“三定”规定明确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的职责职能,指导各区县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农林水利、民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配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健全完善基层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目前我市养老服务已建立起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管工作机制,现有人员编制力量基本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关于代表所提意见建议

一是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机制改革的建议。我局将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将执法权和执法力量向属地乡镇(街道)延伸,解决执法力量不足、触角难及等问题。

二是深化细化分类执法,压实执法责任的建议。我局将联合金融部门常态化开展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工作,查处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安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联合摸排、联合执法、联合整治、联合惩戒”行动,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服务质量不达标、消防不达标等养老场所,切实维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制定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2023年联合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

三是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年报公示,抓早抓实、量质并举,实现市局、区县局、基层所三级联动。对未在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联合应急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区县、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养老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强行业协会自律,避免低价恶性竞争,引导养老机构有序竞争。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警示曝光;联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包括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全市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依法予以公示,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供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关于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的建议。我局将完善养老服务处及直属单位督查、监管职责,帮助从事督查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充实执法力量;举办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确保执法精准、合法合规;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配强配齐区县、乡镇执法力量,及时查处养老机构违规、违法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