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监管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建议正文

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监管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议

 

案由:随着全社会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民办养老机构逐年增多,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更有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因自身房屋产权不清,土地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原因无法纳入消防建设备案管理,进一步无法取得民政部门备案资格,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现象。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投入低、发展仓促,不同程度存在建筑隐患、消防隐患、应急能力弱,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但收费低,吸引较多高龄、体弱多病、记忆较弱、反应迟缓、行动不便甚至失能、半失能、失智的老人常年常态居住,成为了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难点。以上事实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职能部门的责任清单,努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中,一是行政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存在检查多、执法少,解决实际问题不多等问题;二是执法力量薄弱,大多数区县民政部门机构设置缺少安全监管科室或者执法队,一般由其他业务科室兼顾安全工作,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特别是对违法违规养老机构实施关停等行政执法行为,单靠民政一家难以实施。

建议:一是深化行政执法机制改革。实行乡镇综合执法与部门分级执法相结合。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将执法权和执法力量向属地乡镇(街道)延伸,解决执法力量不足、触角难及等问题。

二是深化细化分类执法。各部门按照责任清单有的放矢开展执法,避免监管缺位,改变综合执法“包揽天下”的做法。

三是要压实执法责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行政执法部门与队伍的责任意识,严格执法、大胆执法,敢于碰硬,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经济处罚强度。

四是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建议从市级层面规范民政行政执法部门的设置与配置,围绕安全生产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不断巩固监管力量。

五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服务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办法,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