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29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近年来,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

一、抓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2020年出台《关于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市、区县两级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规则、任务分工,形成了“市级综合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督促指导、区县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落实、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联动机制。2018年以来相继制定形成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为统领,诉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意见为配套的调解工作制度体系,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不断强化资源整合、工作协同。三是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承接市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建立社会购买服务机制。出台《重庆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完善调解行业管理机制。四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2021年以来,将大调解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市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落实。

二、抓资源整合,强化组织建设。一是推进复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调对接工作的通知》,形成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前、审理中、决定后全方位全流程的复调对接机制。推进专职调解员入驻行政复议场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知名律师等参与调解,全市通过调解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425件,调解结案率达43.0%,连续3年增长,创历史新高,复调对接实现“1+1>2”的矛盾纠纷化解目标。二是培育行专调解力量。推动出台婚姻家庭、消费纠纷、金融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重点领域行业性调解指导文件,陆续引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力量参与调解,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15个。三是补齐调解短板。推动出台《重庆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补齐了行政调解短板,有效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分流阀”作用。四是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打造高质量调解队伍,选聘357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打造矛盾纠纷调解“尖刀连”,集中资源化解信访积案、陈年老案、人多大案等“疑难杂症”矛盾纠纷。

三、抓服务需求,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构建全覆盖调解网络。建立1.3万个调解组织,选聘6.8万名人民调解员,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打造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广泛发动群众,创新永川“乡贤评理堂”、沙坪坝“和顺茶馆”等村居层面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现线下全覆盖。推行智慧调解,升级“12348”重庆法网、远程视频调解等叠加应用,实现网上申请、在线调解等功能,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二是多举措提升工作效率。市公安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正值“百日行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回访;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周期闭环机制,强化事后回访稳控等措施;市信访办健全全面排查、专项排查、滚动排查和清单管理“三排一单”矛盾风险排查机制,强化闭环管控。有效预防了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事件发生。三是畅通多元救济渠道。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妇联等单位在派出所建立一站式申领“司法确认书”、“人身保护令”机制;市司法局会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打造全国首个省级层面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机制。

下步,围绕代表的建议,我单位将会同相关单位,以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为牵引,在以下方面不断发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积极会同市人大、市高法院等部门开展调研,夯实立法前期基础工作,加快出台《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把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措施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强化多元调解。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机制和“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村居“五老”等社会力量,形成“多调联动、多点发力、多元共治”的生动局面。三是探索以矛盾纠纷调解力指数考核为抓手,推动调解工作业务、流程、制度重塑;推广运用智慧调解系统,打造具有重庆特色和辨识度的数字应用场景,促使调解工作创新升级。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着力培育融合性、行业性、品牌化的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人民调解行业领域服务管理,切实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最系列”基层治理工作范例评选,让法助解纷的基层工作先进典型案例经验进行评选推广;鼓励个人品牌调解室的创建和推广;编撰发布“诉调、警调、访调、复调”对接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典型案例,让群众看得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