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7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为保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陆续颁布实施了《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作出了明确规定。多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社保缴纳以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持续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依法行政,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取得较好执法效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畅通举报维权渠道。我们通过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广播电视、12333热线、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增强各用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学法守法意识。同时,畅通24小时举报维权渠道,积极引导服务对象依法维权。二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近年来,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未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我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4次,督促74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4.7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持续推进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障政策宣传与培训,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社会保险政策,推进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做好对用人单位日常巡视检查的同时,继续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对劳动保障领域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执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