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理用工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建议正文
关于合理用工的建议
现在有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存在严重的不合规用工。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对用工一个月以上的人员,要转为正式用工人员,需按规定给用工人员缴纳社保等保险。但存在部分用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或其他原因,拒绝给试用期人员转正,且不缴保险,致使国家不能正常收缴到社保等费用,造成社保费用的严重短缺。同时用工人员的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隐患。
我建议相关监察部门严格监督,让用工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保护所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为国家收缴一部分的保险费用。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