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78号

建议的答复函

 

一、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现状

建筑垃圾是城市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垃圾管理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重要方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和民生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因土方开挖、危旧房改造拆除、重点项目建设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呈逐年递增趋势。据统计,2016年全市建筑垃圾排放量为4568万立方,2018年为7717万立方,2021年为1.19亿立方,2022年为1.32亿立方。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由于消纳场选址难、落地难、资源化利用率低,以及乱倾倒等原因,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市生态环境和市容市貌。建筑垃圾立法显得尤为紧迫。

二、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推进情况

《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于2018年废止后,我市的建筑垃圾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研究解决建筑垃圾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市城市管理局围绕建筑垃圾管理立法有序开展了4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建筑垃圾管理试点。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先行试点工作,探索总结试点经验,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住建系统转发经验做法,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夯实了工作基础。二是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礼国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飞任副组长的《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立法工作日常事务,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广泛收集立法工作资料。重点收集了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哈尔滨、济南、西安、合肥等国内超大特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形成资料汇编,供立法工作学习借鉴。四是广泛开展立法调研论证。2022年5月形成《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6月,在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7月,分赴全市各区县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片区会议梳理总结各区县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建议;9月,公开征求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等部门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全面推进《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拟于今年5月至6月,组织调研组深入各区县、相关企业开展实地调研,重点了解如何解决制约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核心要素和重点问题,探索建筑垃圾源头分类体系、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审批流程、研究建筑垃圾分类政策激励措施等具体问题,进一步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同时,拟于今年8月至10月,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二是体现社情民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商会和学,、市民代表以及法律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在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让社情民意在立法进程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提高文本质量,科学开展立法论证工作。邀请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以及法学专家对条例的条款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论证,确保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