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乡村振兴中人才振兴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快乡村振兴中人才振兴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因为‘人’,是带动城乡间市场、资金、信息、技术、管理和理念等方面密切联动、深度融合的最佳因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重点在人才。产业要靠人才来干,文化要靠人才来兴,生态要靠人才来美,组织要靠人才来强。乡村的发展建设,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人才是乡村发展建设的基础,人才是乡村发展建设的领路人与带头人,人才是激发乡村发展建设内生动力的强大引擎。然而,目前乡村振兴面临现有人才利用不充分,优秀人才数量不足,人才引进通道不畅通等诸多困境,迫切需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为乡村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当前,乡村人才振兴在实践中遭遇困境。以涪陵区为例,通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2021年底,涪陵区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801151人,占71.85%;乡村人口为313865人,占28.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乡村人口减少157649人,降低了16.05%,与全国大多地区一样,“农民荒”问题较为突出。一是现有农村劳动力不能支撑乡村发展,农村中50-70岁有劳动能力的留守居民已是农村、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他们普遍文化程度偏低、劳动技能单一、专业知识不足、市场经验匮乏、创业创新能力不强。二是乡村人才流失严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大量的农村本土专家、致富能手涌入城市,乡村人才只出不进。三是技能实用型人才匮乏,商贸信息、市场流通等农村实用型人才和各项专业技能人才较少。四是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农业多数靠天吃饭且投入资金量较大,见效周期较长,已严重挫伤现有乡村人才的积极性,人才带动作用发挥不够。五是保障措施不完善,虽出台了乡村人才引进有关政策,但是在“留得住”上还没有完整的政策体系支撑,难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者,没有形成农村人才培训机制,回流或吸纳人才的能力在后续发展上得不到提升,导致他们在思想和技术上得不到升华。

虽然,在202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5年,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同年,重庆印发了《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提出了加强乡村产业人才培育、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育、加强乡村人才集聚、完善乡村人才支持政策、加强乡村人才组织保障等6大方面共26条重点政策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要实现乡村人才振兴,必须正视当前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在乡村人才培养、回引等方面建立实实在在的政策机制,拓宽人才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和鼓励全社会投身乡村发展建设,才能实现乡村振兴。

建议:

一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实用性技能培训。要突出重点,市级有关部门应面向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农村社工人才、农村法律人才等乡村人才,开展多元化、实战性的实用技能培训。

二是要健全完善乡村人才的培养机制。一方面是引导普通高等院校定向培养一批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乡村建设;另一方面是引导职业技校,培育优质乡村技能人才,精准靶向式开展专业的技能人才培养,为乡村建设输送服务乡村发展的实用型技术人才。

三是要畅通乡村人才回引机制。继续落实“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国家人才计划,特别是要畅通这些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的渠道。出台引导退役军人、返乡能人、本土乡贤、成功人士、企业家等人才回乡村投身乡村建设的机制,让他们主动愿意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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