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01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制定实施“巴渝工匠”计划,大力培养技能人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技能人才503.2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口的29.62%,技能人才总量位居西部第二。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158万人,占全市技能人才的31.4%,占比西部领先。

一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不断夯实技工教育这一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编制出台技工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广“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模式,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率超过90%,专业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91%,就业率达99%,全市41所技工院校每年培养技能人才近20万人。建成行业或区域职教集团(联盟)81个,参与企业数达600余个,形成融人才培养、技术积累与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合作办学模式。充分发挥资源集聚作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等多元办学模式,已立项建设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点41个、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点156个,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融合。

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强重点人群技能培训和技能提升。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5亿元,打造劳务和培训品牌97个,开展补贴性培训208万人次,其中培训企业新型学徒11.2万人,占培训人数总量的比例居全国第一,重庆成为人社部与国际劳工组织新型学徒制国际试点城市。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智能就业培训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智能匹配、培训学习、监督管理、电子证照、补贴申请、统计分析等特色功能,年均发放电子培训券20万张,技能劳动者上线学习超200万人次。依托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一体化在线学习平台,上线“重庆人社培训网”,开发提供11大类6800集精品课程。

三是推动技能人才评价。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起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制度。2019年以来,备案评价机构360家,全市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160万人次,可评价职业412个、工种640个。建立技能人才评价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技能人才评价网上管理,技能人才参与评价更加便捷、高效。开展企业特级技师评聘试点,14名企业高技能人才获得特级技师等级证书,认定巴渝“特级技师”82人,打破技能人才等级晋升“天花板”。加强“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2600余名专技人才获得高技能人才等级证书,200余名高技能人才获评专业技术职称,建立起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立交桥”,重庆经验被人社部向全国推广。

四是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企业生产一线和技能人才中,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4个、技能大师工作室43家、竞赛集训基地23个、职业训练院3个,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成运营,全国首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重庆(研修)中心、首个中国(重庆)康养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成功挂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育平台达到500余个。目前,全市已累计培养“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4人、全国技术能手286人,围绕重点支柱和战略新兴产业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5000余人,逐步形成工匠大师示范引领、技术能手踊跃参与、技能之星不断涌现的良好人才生态。近年来,高技能领军人才累计开展技术攻关、技艺革新、发明创造3000余项。

五是做好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印发《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推行实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定期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指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和岗位晋升机制。健全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市委、市政府设立“重庆杰出英才奖”,首批5名技能人才入选。不断扩大各级各类先进代表中技能人才比例,近年评选重庆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1000余名,全市技能人才当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3800余人。发放高技能人才英才服务A卡180张、B卡6张,共计开展线上服务365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以出台《重庆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机制,着力造就一支既“铺天盖地”又“顶天立地”的巴渝工匠队伍,努力将重庆打造成为技能强市,助力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一是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以国家级“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建好高技能人才国际合作先导区、“巴蜀工匠”协同培养融合区、“巴渝工匠”创新发展聚集区以及“智能+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空间,新建一批数字技能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以职业院校、产教融合企业等为载体,探索构建“1+3+N”平台体系。2023年力争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6万人以上、数字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

二是实施技工教育“强基提质”工程。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在事业单位管理、职称评审、工资政策、就业创业以及多元化办学等方面,积极探索新举措,2023年实现招生人数3.8万人,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实施扩容工程,开展技工院校达标行动,达标率80%以上。全日制招生技工院校增加3所左右,推动7所技工院校新校区建设,每个区县至少建立1个办学点或者招生站。继续实施提质培优计划,建设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评选一批市级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优化管理模式,成立“重庆市职业技能研究中心”,建立健全区县技工院校管理机构,强化技工教育教学教研和服务能力。同时,推进职业院校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训基地与工作岗位对接、师资与行业企业对接,实现校企双元专业共建、教材共编、标准共融、教学共育、基地共享、师资共培。

三是实施巴渝工匠终身职业培训工程。对接产业链,服务就业链,发展培训链,创新推进职业技能培训“3+3”模式改革,实行“岗位+培训+就业”三环衔接,“学校+企业+人力资源机构”三方联动,“培训计划+重点职业+补贴标准”三目录引导。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即培训机构转型升级行动、培训资源整合开发行动、培训质量效益评估行动、职业培训“强师”行动。大力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职业生涯全程,覆盖全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企业职工等各类就业群体,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推行“免申即享”,2023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

四是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扩面提效”工程。一是优化备案评价机构结构,扩大职业(工种)覆盖面,大力推动企业、院校技能等级评价;大力压缩机构备案时限、评价时限,健全评价题库(卷库),加强质量督导,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2023年全市组织开展技能人才评价30万人次以上,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6.7万人次以上。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根据岗位条件以及职工日常表现、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等,按照有关规定认定职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支持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揭榜领题等相结合,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按照规定直接认定其相应技能等级。三是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落地,指导试点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四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推行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先行先试,评聘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为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兑现相关待遇,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才和发挥作用的良好制度环境。五是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制定出台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政策,对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鉴定评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