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彭水自治县完成森林覆盖率指标横向生态补偿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建议正文

关于协助彭水自治县完成森林覆盖率

指标横向生态补偿的建议

 

2018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工作方案(试行)》(渝府办发〔2018〕153号),探索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经济发达但增绿空间有限的区县,可通过购买其他区县森林面积指标,完成森林覆盖率目标任务,而森林资源丰富的区县可获得补偿,从而更好地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在重庆市“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落实好“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机制,指导相关区县实施提高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资源和资金互补,促成更多的森林覆盖率指标买卖。2019年3月,江北区与酉阳自治县签订协议,向其支付7.5万亩森林面积共计1.875亿元用于购买森林覆盖率,这是我市首个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9年11月,九龙坡区与城口县签订购买协议,交易1.5万亩森林面积,涉及横向生态补偿资金3750万元。截至2021年底,彭水自治县森林覆盖率为60.4%,森林覆盖率尽职目标值为55%,是可以出售森林面积指标的区县之一,可出售森林覆盖率5.4个百分点,森林面积31.59万亩,预计可实现财政收入7.9亿元左右。

前期已与相关区县就森林面积指标交易达成初步意见,但森林覆盖率赎卖交易起步较晚,缺乏相关经验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县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落地,亟需市级相关部门支持我县与相关区县的合作,推动我县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协助彭水自治县完成森林覆盖率指标横向生态补偿,达到“你帮我种树、我助你致富”的目的。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