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野猪共生发展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野猪共生发展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立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市多地的农民们遇到了一件苦恼的事情,农民辛辛苦苦栽种的庄稼一夜间就会被糟蹋半数之多,发现原来是野猪惹的祸。俗话说,“三百斤的野猪四百斤的嘴”,据调查全市在酉阳、秀山、巫溪、城口等地农村很大一部分旱地种植的粮食农作物已无法正常进行耕种收割,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野猪数量突破120万头,巫山县2021年新增野猪数量1400多头,部分农村地区野猪泛滥成灾。因野猪的繁殖能力又极强,数量猛增,而天敌又很少。

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野猪共生的建议:

1、合法组织猎杀。为了保持生物链平衡和完整性,不应该对其滥杀,建议当地的林业执法部门或公安部门牵头共同组织执行猎捕计划,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允许有资质的单位在一年中定期按照新增数量的50%进行合理性的猎杀,但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猎杀证,结合村民自发组织的猎捕行为,适度减少野猪数量。

2、对受损农民应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还没有明确出台相关政策性措施前,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因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造成农作物受损,应按实际危害面积及程度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或粮食补助,确保种植户农民的合法权益。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