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9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关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的同时,也注重指导有关区县加强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目前,我局已组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立重点指导组,定期组织专家赴区县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协助区县开展中小型地质灾害处置。

2020年,我市汛期遭遇连续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区县新生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多,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国家部委报告,积极争取中央专项救灾资金,支持我市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134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218处等项目,其中云阳县治理工程7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3处。现全部治理工程和排危除险项目已完工,实现“项目完成一批,隐患消除一批”,有力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关于设立突发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排危专项资金的问题

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因自然因素造成的中小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以上不承担相应资金补助责任。为切实保障中小型突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区县政府可将因自然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足额保障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需求,继续优化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指导有关区县简化中小型排危除险项目前期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快隐患治理速度,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