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政策、完善举措、优化服务、提供保障,大力培养“铺天盖地”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技人才225万人,高、中级职称占比50%;共有技能人才503.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58万人、占比31.4%、西部领先。

一是开建全国首个“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布局国际合作、协同培养、创新发展7个区县功能区,新建人才创新创业孵化空间1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50家,构建“一城、双核、三区、多点”数字工匠培育雁阵,建立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数字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6万人。

二是促进“一区两群”人才协同发展。分别在巴南区、万州区、黔江区召开中心城区、渝东北和渝东南人才工作座谈会,指导“一区两群”人才工作开展,江北区、南岸区和开州区分别获批新建重庆金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重庆人力资本服务产业园和重庆开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初步形成点面结合、错位发展的“1+8+N”三级产业园矩阵发展体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总体布局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聚产业、引人才、兴市场作用进一步显现。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巴渝工匠”乡村驿站108个,2022年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657人,其中主城都市区223人,渝东北286人,渝东南148人。

三是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优化职业教育“1+2+4+N”的院校空间布局规划,设立永川、万州、黔江、忠县等四个市区共建试验区,遴选永川、江津为“职业教育改革明显区”,优质职教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大力支持“两群”优质中职学校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不断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精准掌握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等利益,培育一批服务地方产业的职业教育优质院校,优化职业院校发展布局。实施中职学校达标工程,统筹区县和行业部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改扩建一批学校,着力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实施高职对口帮扶中职计划,提升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积极优化全市创新版图。每年遴选推荐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人选、重庆英才计划建议人选,坚持做到申报“全覆盖”,以支持区县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促进“一区两群”竞相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激励措施,统筹资源分配,加强协调发展,有效保障区县人才需求。

一是科学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指导全市职业院校紧扣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实施院校对接区域,不断优化“1+2+4+N”职业院校发展格局,服务“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围绕全市“2+6+X”产业体系规划,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发展机遇,做到专业对接产业,从需求侧出发组建和建强专业(群),不断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职教专业体系。全面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实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区县”计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区县高层次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在科研机构、科研平台选址布局上,尽可能向人才资源比较匮乏的区县倾斜,引导国家级、市级科研平台到人才比较匮乏的区县建立分平台或分中心,集聚和培育更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充分发挥重庆市海外引才引智科技工作站的作用,帮助区县的企业、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引才引智。积极指导各区县科研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申报国家和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向人才匮乏的区县倾斜,发挥好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区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出台重庆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好数字经济人才市场,加大“满天星”软件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一区县一品牌”打造“巴渝工匠”智能技能版图,通过数字赋能推动更多技能人才提升技能。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建设一批巴渝“工匠小镇”“工匠园区”“技能大街”“乡村驿站”“匠星工坊”,打造一批巴渝乡村技能品牌。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荣誉表彰和人才项目中高技能人才比重,大力推荐高技能人才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将更多高层次技能专家纳入休假疗养、津补贴发放、健康体检等专家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