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8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一、持续推进全市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于2021年8月1日上线以来,我局制定了系统操作、业务操作指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加快推动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编印《重庆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重庆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并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市标准统一;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试用)》,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实行同标准办理;针对新的系统功能发布,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发布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功能开发、测试和发布更新,根据不同业务板块制定了对应的《系统操作手册》,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及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的实操培训。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全市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持续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共享应用

医保数据归集与治理作为长期重点工作,存在量大、面广、问题复杂多样等特点。我局成立了数据专项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着力优化数据归集工作规则、规范程序和技术方案,加强数据归集的及时性监控,增加数据条目对账功能,对数据流转的全流程进行监控和数据比对,保障数据传输的后延完整性,找出差异原因修复问题,提升数据的完整性。

(一)贯彻落实数据质量标准,加大校验力度保障数据可用性

贯彻落实数据质量标准,加大校验力度保障数据的可用性,分析重点业务重点数据,有针对性的对重点数据条目、数据项目进行立体化、靶向性治理,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平衡差异。对标对表,加强历史数据的清洗,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高质量,实现收集数据到价值数据转化,为推进医保改革与服务优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与引领。

(二)加强与外部单位协同配合,完善政务数据目录,稳步开展数据共享

在与外界共享数据时,在保障数据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工作。按规范向大数据部门提供医保政务数据目录,并按要求将目录范围内数据汇聚到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同时,按工作需要,与乡村振兴、民政、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实现相关数据共享应用。下一步,我局将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政务数据目录,通过优化数据同步机制,以“内部数据应汇尽汇、外部数据整体打通”为原则,通过数据的全链条汇集和精细化管理,提升数据可用性。

(三)进一步深化数据应用

随着基本医保全民覆盖,下一步还将通过大数据分析,为打击欺诈骗保、药品和耗材招采、待遇政策制订和调整等医保业务提供数据支撑,做到用数据说话、凭数据决策,逐步实现医保科学性决策、精细化管理。

三、持续健全医保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重庆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1年8月1日上线运行至今,整体平稳,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我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紧紧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深入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推动网络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等保三级2.0建设要求和“一体化、三同步”原则,从安全规划、建设、使用三个环节,对医保信息平台建立一体化安全管理机制。二是通过在医保信息平台部署下一代防火墙、入侵防护系统、应用防护系统、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威胁分析平台等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与网络安全流量感知设备,实现网络安全纵深立体防御,提升全流量的异构分析能力。三是在各区域间部署安全边界防护设备,采用以“最小化”“精细化”原则,对全网策略进行合规性审计。四是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网络安全服务,定期开展互联网应用系统独立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充分整合网络安全情报,及时预警,形成安全漏洞发现、验证和修复的全局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从网络层、主机层、应用层提供“立体式”网络安全防护伞。五是建立网络安全检查长效机制,持续跟踪改进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夯实安全基础。完善供应商网络安全监督机制,明确安全失责惩戒措施,督促服务单位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责任。六是各级、各应用单位按照属地化、单位化管理原则,落实自身网络安全责任制。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根据代表建议,加快医保信息平台的优化完善工作,充分利用好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扎实推进规范业务流程、深化数据应用服务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