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6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是新时代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市教委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立足校园育人主阵地,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关于做好开学阶段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 》等指导性文件,成立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紧盯关键工作环节,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二是推进课程育人。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各中小学严格落实至少每2周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课程育人取得实效。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市教委每年坚持在国培、市培计划中培训心理健康教师,举办市级中小学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操作竞赛,全面提升教师团队专业水平。全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到89.7%,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明显提升。
二、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人员保障、规范诊疗标准”三个方面建议,我委协同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改进落实。
(一)积极推进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干预
一是明确心理健康筛查要求。制定下发《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条措施》,明确要求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体师生参加的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建立完备的师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发现心理异常的师生进行实时监测和科学干预,加强有针对性的个别心理辅导,并根据需要及时转介医学治疗。二是加强心理危机干预指导。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家组,设计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协调陆军军医大学、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等部门,分片包干对口指导区县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学校与辖区精神卫生中心或三甲医院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搭建师生心理障碍诊断、转介、治疗的绿色通道。三是积极协同推进实施。我委已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妇联等部门召开了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会议,在全市中小学部署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切实减少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积极抓实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支持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招聘中,自主制定招聘计划,自主设置招聘岗位条件,自主确定笔试、面试内容,落实用人自主权;对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招聘心理健康教师,落实对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从市外引进紧缺高层次心理健康教育人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使用特设岗位进行聘用。二是坚持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坚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纳入市培计划,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的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在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三是保障心理健康教师待遇。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辅导、主题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计入教学工作量,明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激励教师安心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积极强化学生心理健康筛查保障
目前,全市公布实行精神心理卫生类医疗服务项目125项,涉及精神科量表测查、检查及治疗等3个方面的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的有103项。其中心理治疗、心理咨询、音乐治疗、暗示治疗、松弛治疗等项目均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能够满足精神治疗的基本需求。我市已经将“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重性精神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畴。2020年底市医保局已建立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其他精神疾病的门诊费用也可相应享受普通门诊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