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
关于加强全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
历史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历史的血脉。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智慧的积淀,见证了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承载着一个地方的文化根脉和历史记忆,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城市之间的竞争通常历经拼经济、拼管理、拼文化三个阶段,而文化和历史是决定一座城市能走多远的关键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是我们发展建设城市的根基。
重庆是全国文物大市,因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三次建都、四次筑城、八次移民等历史使重庆广泛分布着彰显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战时首都、西南大区特色的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具有中国山地城市典范、国家战略大后方中心、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和开放口岸、中国西南腹地移民城市和交流中心、红岩精神发源地、巴渝文化和三峡文化创造地等六个显著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已经公布的历史文化资源,按照空间分类: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1986年),4个市级历史文化名城(江津、合川、万州、荣昌),1个中国历史文化街区(磁器口历史文化街区),10个市级历史文化街区(渝中区湖广会馆及东水门历史文化街区、北碚金刚碑历史文化街区等),29个传统风貌区(山城巷传统风貌区、十八梯传统风貌区等),2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涪陵区青羊镇安镇村),45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 6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96个历史建筑等。按类型分类: 1处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2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涪陵白鹤梁题刻、合川钓鱼城遗址),2处国家文化公园(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5处国家工业遗产,395处抗战遗址,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572株古树名木,5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在城市建设、文化传承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出台了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搭建起了文化历史传承保护的“四梁八柱”。常态化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普查申报评价、认定保护工作,推动十八梯、金刚碑、故宫南迁纪念馆对外开放,成功打造了广阳岛、长嘉汇等一批城市新名片。深化文旅传承展示,高品质建设了一批历史陈列馆、历史博物馆,全市每万人拥有“三馆一中心”面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成功将荣昌夏布、梁平竹帘、城口漆器等培育成为全国知名的传统工艺品牌。但重庆地处西部地区,经济相对东部地区稍显落后,在较长一段时期采取了以经济为中心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发展模式,将主要精力放在了经济领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还存在不少短板。如何推动历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历史文化真正活在当下、服务当代,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在重庆推进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发展中,有六个方面须高度重视:
一是坚持保护第一。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旅游开发的关系,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研究,让文物、历史说话,更好发挥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以史育人、以文化人的优势作用。
三是坚持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
四是坚持开放交流。以开放的视野,讲好重庆历史故事,深化对外交流互鉴,共同把跨越时空、超越区域、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五是坚持文旅融合。用好革命文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打造旅游精品景点、路线,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
六是坚持科技赋能。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数字化变革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展示智慧化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数字化水平。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衡量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尺,反映了该城市在国家历史与文化发展中的地位和贡献。为进一步擦亮重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招牌,在具体工作中,建议从九个方面入手:
一是摸清资源底数。组织开展全市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做好新增资源普查和已公布名录复核,大力发掘整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技艺、民俗等非遗资源,全面摸清文化遗产保护家底,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强保护和传承力度,为下步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提供规划依据。
二是完善保护规划。依托普查情况,优化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和方案,科学划定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推进多规合一,构建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为核心的保护规划体系,统筹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空间布局。同时,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规体系,围绕普查认定、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管理监督、安全防灾等环节建立新型标准规范体系,严格维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加强与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不断增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
三是强化资源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体检评估制度,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绩效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标准和离任审计。进一步创新公众参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形式方式,大力实施原址保护,加强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全方位展示城市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深厚底蕴。同时,建好用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等重大历史文化保护工程,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四是严格拆除管理。深刻汲取山东聊城、山西大同、河南洛阳、陕西韩城、黑龙江哈尔滨五个历史文化名城在古城内大规模拆建、拆真建假等问题被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教训,严格保护能够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更新改造和拆除,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乡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比如,钓鱼城遗址、育才学校旧址等在全国、全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历史文化资源,以及南岸兵工厂旧址、合川重棉四厂等老工业厂区,可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发展文化创意、科技研发等高附加值产业,建设博物馆、休闲体验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使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同时,大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艺术创作,实现文化铸魂、文化赋能。
六是注重数字赋能。将前沿科技引入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用数字保留和呈现传统,强化艺术化传播,为优秀的历史文化走向国际提供跨时空、跨地域、多渠道的交易场景。大力推动传统心传口授与现代科技手段融合,加大对三江号子、铜梁龙舞、木洞山歌、秀山花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推进三江流域文化传承、交流。探索打造数字街巷、数字文物,打造更多以生活方式场景、消费方式场景、生产方式场景为内核的文化IP,让历史文化“活起来”,营造更多游客可感知、可参与的场景,进一步提升城市知名度、吸引力。
七是融入城乡建设。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妥善处理新城和老城关系,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科学修复城市生态、完善城市功能,对于能集中反映山、水、人、城(乡)、文等特色要素的片区,强化建设活动管控和建筑、雕塑设计引导,小规模、渐进式的植入历史文化元素,塑造具有文化内涵的城乡风貌特色。如老城用地结构优化及功能调整,合理确定老城建设密度和强度,既要合理疏解老城过重的负担,更要保护好老城的肌理和风貌,不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适当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保留城市记忆,彰显城市特色。
八是深化研究展示。在保护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工作,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每年固定开展一批形式多样的文化主题活动,持续增强重庆历史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同时,精心做好历史文化资源风貌展示工作,大力推进渝中老鼓楼衙署遗址公园、奉节白帝城、合川钓鱼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让更多优秀历史文化活在当下、服务当代。
九是强化多点支撑。目前,全市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创建的区县比例不大、数量不多,在138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重庆仅占一席(四川8个、湖南4个、湖北5个),与全市历史文化资源不相匹配。重庆1986年获得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主要涵盖区域为中心城区,支持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可进一步增强全市历史文化影响力。市级层面可对各区县创建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全面评估,统一规划,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有序推进国家级、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特别是对合川、江津、万州、荣昌等具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的区县进行积极帮助引导,力争加快形成全市多区县支撑的历史文化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