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65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国家层面有关部署要求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及时总结开发区发展经验,积极探索开发区法规规章建设”。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从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加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等5个方面,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2020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国家高新区与省级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2023年,进一步对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目前,全国已有二十余省份出台了省级开发区条例,为开发区授权赋能、完善体制机制、统筹经济职能、激发内生动力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我市开发区立法工作进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2019年先后颁布了《关于重庆两江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关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明确了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市政府陆续向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永川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下放了相关行政管理权限。2021年2月,市发展改革委启动开发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会同市司法局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调研了四川、湖北、广西、江苏、江西、天津等省市开发区条例立法经验及实施情况,形成立法调研报告、立项报告和条例草案。2022年,《重庆市开发区管理条例》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并向市人大财经委汇报立法进展情况。目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拟将制定开发区条例作为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也将提前介入立法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条例制定,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园区)管理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作出明确部署,市委深改委将开发区(园区)优化整合作为2023年“三个一批”重大改革项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领衔推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正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全市开发区(园区)改革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工作要求,加快出台深化全市开发区(园区)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分级分类推进改革落实。同时,结合改革推进情况,同步推进《重庆市开发区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及时吸收改革成果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为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