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成效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协办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建议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成效的建议

 

近年来,房地产开发、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市政设施等工程的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由于部分工程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或者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工人的劳务费、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货款等得不到及时保障,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部分纠纷还涉群体性事件的风险。2018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民事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依次为9695件、10474件、9375件、14026件、13564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依次为9812件、9558件、10050件、14450件、13485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依次为21482件、25955件、23405件、34153件、31927件。

2021年10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从全市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数据分析可以看出,2021年和2022年工程领域的相关矛盾纠纷存在大幅上涨的趋势,诉源治理工作还有待提升。究其原因来看,一是受疫情影响和房地产政策调控,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材料款,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纠纷。二是工程存在层层违法转包的现象,实际施工人往往需要进行垫资,实际施工人自有资金不足,工人工资得不到保障进而引发劳务合同纠纷。三是行业主管部门与司法机关没有建立起紧密的矛盾纠纷治理联动机制,信息不畅通,治理合力不强。

习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此,从党的政策理论和实际现状分析可以看出,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成效,防范和化解该领域的重大矛盾风险,十分必要。

建议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建立健全房屋建筑、交通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矛盾纠纷联动治理机制,加强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之间的工作衔接和联动,推动构建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在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新实践。一是通过联动机制的建设更有利于对工程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越少矛盾纠纷产生的可能性也越小。例如,住房城乡建委可以在法院审判的建设工程案件中发现非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线索。二是部门联动、数据信息共享有利于及时发现苗头性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便于各部门及时采取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等措施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出现群体性、极端性事件。例如,通过法院对同一企业受理案件的数量、住房城乡建委和人社局等部门收到的信访投诉案件数量进行分析,可以提前预防相关企业出现大规模矛盾纠纷的风险。三是部门联动有利于发现涉诉企业具有隐秘性的财产线索,及时查封冻结扣押相关财产,确保受害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