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石柱县铅锌矿污染治理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

建议正文

关于支持石柱县铅锌矿污染治理的建议

 

石柱县铅锌矿资源储量丰富,主要分布在龙潭乡境内,开采历史长达400余年,可追溯到明清时期,由于开采技术粗放,加上开采规模巨大,对生态造成了巨大的污染。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有23家铅锌矿企业对铅锌矿资源进行开采利用。这些企业普遍存在采富弃贫、乱堆乱放、工艺技术落后、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08年因金融危机大部分企业关停,关停后遗留大量废弃矿渣、矿洞,带来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工作一直受到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石柱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坚持把铅锌矿整治工作作为事关生态安全、事关地方发展、事关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整治存量、杜绝增量”原则,持续推动铅锌矿整治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受限于治理标准不明晰、治理投入资金不足、专业技术能力支撑不够等问题,全面治理、系统治理、彻底治理还有一定差距。

建议:一是建议将石柱县铅锌矿污染治理纳入市级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的重点任务,由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综合治理。二是建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权威专业、全面系统、科学可行的中长期整治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层分步推动实施,确保铅锌矿污染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彻底。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