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9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顶层研究设计
2022年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重庆、四川两省市政府联合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成渝环保规划》)提出,到2025年,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到2035年,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2022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市编制出台本地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的规划纲要、指导意见或行动方案。重庆按照相关要求于2022年底争设财政专项,启动美丽中国建设重庆实践研究,统筹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成渝规划纲要》)和《成渝环保规划》,以及全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目标任务,借鉴其他已出台美丽建设规划省市的相关经验,加快研究编制美丽中国建设重庆实践规划纲要。2023年3月,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重庆市推动方案》),明确要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目前,美丽中国建设重庆实践研究项目组已完成近10个区县的现场调研,组织召开了市级部门调研座谈会议和4场区县片区座谈会议,收集掌握了我市已出台的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及有关意见建议。
二、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坚持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川渝累计共同实施重点任务100余项、签订落实生态环保合作协议超100项,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大格局成势见效。
一是共抓生态保护。编制完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统一重要生态空间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要求。加强毗邻地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协作开展“绿盾”行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协同推行林长制,共同营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超280万亩,重庆森林覆盖率达55.04%,四川森林覆盖率达40.26%;推进毗邻地区森林城市群建设,北碚区等4区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加快山脉生态修复,编制完成《涪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列入第四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两省市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面积达7000余公顷,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3000平方公里。
二是共治跨界污染。深化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河”,编制跨界河流水系图,完成2021、2022年度长江干流和濑溪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核算。制定实施铜钵河、琼江、大清流河、南溪河(兴隆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方案或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幸福河建设,共同投资23亿余元实施130余个治理项目。编制完成涪江流域川渝水环境治理方案,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印发川渝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协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同推进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区域协同控制,常态化推动两地120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开展协同错峰生产。印发实施“无废城市”共建指导意见,在重庆全域和四川15个地市共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纳入跨省市转移“白名单”的危险废物拓展至48小类,覆盖企业70余家,平均审批时限由1个月压缩至5天左右。生态环境部已将重庆中石化下属的页岩气开采企业和重庆信维环保有限公司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中石化“无废”集团建设。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配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投料设备,构建平战结合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三是共商环境管理。建立“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协商机制,重庆在全国率先发布“三线一单”成果,开发、开放“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上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自助查询系统,实现项目“云上选线选址”。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会商,互用共享环评专家,共同争取成渝中线高铁、成达万高铁等重大项目环评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复。完成现行环保标准差异分析评估,共同编制的水泥、玻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标准编制技术规范即将发布。加快川渝《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页岩气开采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制定,编制《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南》。联动实施大清流河流域跨界突出环境问题督察整改,协同修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生态环保联合执法和隐患排查整治,共同发布典型案例12个,推动立行立改生态环境问题700余个。
三、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共同推动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10项重点任务,加快两江燃机电厂二期、凉山风电场等项目建设,打造协同“双碳”示范区。推进两江新区、天府新区全国首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携手打造气候投融资示范先行区。开展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实施建设优质清洁能源基地等7项重点任务,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重庆段)全面开工建设,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加快推进。协同推进成渝“电走廊”“氢走廊”“智行走廊”,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清洁能源沿江走廊,川渝间高速公路通道达16个,开通跨省城际公交线路20条,建成省际高速公路“电走廊”11条、加氢站15座。出台《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时间节点、主要任务、实施路径。印发《重庆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从全面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升级等七个方面提出20项主要任务,目前重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已达3300余辆,中心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已达5600余辆。编制《重庆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制定《重庆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2—2030年)》,构建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巩固、提升技术体系和法规政策支撑体系。全面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两省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8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3个。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形成“市级总队+区县(直属)服务队+若干志愿服务队”的三级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队伍体系,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978场。组建207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六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走进基层开展生态文明理论、政策宣传,深入区县开展环保志愿服务宣讲活动。举办“双城绿动话发展 川渝作家环保行”采风活动,开展“环保星主播”公益行动,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协同创新合作
签订《川渝地区生态环保领域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协议》,组织优势单位联合申报长江黄河流量与泥沙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研发与示范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持续开展川渝区域性、流域性、持久性环境问题联合科技攻关。加快中国环科院西南分院(首个区域分院)建设,布局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一期、绿色智能环保技术与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创建国家页岩气技术创新中心,编制形成《涪陵国家页岩气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讨论稿)》。持续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和绿色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形成《川渝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支持“川渝典型跨界流域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等8项重点研发项目,围绕跨界水体、碳监测评估与减排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启动《成渝城市群复杂地形下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评估体系研究与应用》项目,共同开展成渝地区碳监测方案、方法、同化反演等研究。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发挥数据支撑作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碳中和规划路径及绿色指标体系研究、岩溶碳汇计量与核查方法研究,探索碳中和规划路径和岩溶碳汇监测与评估核算方法体系。
五、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电子产品、先进材料、节能环保装备、专业软件等绿色新兴产业,做大绿色产业“增量”。加快推动零散工业向园区聚集,加快现有产业园区整合,推动生产要素向重点区域、重点平台集聚。提升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举办“2023川渝绿色智造创新发展高峰论坛”,联合主办节能环保品牌推广川渝行和川渝节能环保人才技能大赛等活动,着力构建川渝合作交流平台,加快促进川渝节能环保产业提档升级。开展推动川渝绿色共建工作,编制《川渝节能降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工艺应用案例集》。加强成渝地区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沟通交流,启动2022年重庆环保产业调查工作。整合组建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聚焦重大战略,立足产业布局,适时联合两地区县、金融和社会资本探索组建区域性基金和行业子基金;会同四川方面加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推介和争取力度,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保产业协同壮大发展。开展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扩大绿色金融业务规模,联动用好“长江绿融通”大数据系统,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导向作用,2022年底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5227.6亿元,同比增长36%。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成渝规划纲要》《成渝环保规划》及《重庆市推动方案》,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为总抓手总牵引,不断深化与四川方面的务实协作,携手打造高水平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样板,着力推进成渝地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