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1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完善邮政基础设施的建议

建议提出的将“邮快超市”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作为新建小区、居民楼必备的配套设施加以考虑,以及分类施策,逐步完善既有小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建议,对促进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邮政快递收、寄服务持续健康、安全稳定运行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邮政快递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配置,积极配合邮政管理、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督促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在新建小区按规定配置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有效保障新建小区邮政快递基础设施配置建设到位。同时,在指导区县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已将邮政快递设施,智能快件箱、信报箱等的增设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内容统筹推进实施改造提升,截至2022年底,已在改造项目中同步实施增设改造邮政快递设施1189处。

按照邮政、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关于“邮快超市”等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指导督促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抓好新建小区“邮快超市”等邮政快递基础设施的配置和建设,指导区县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因地制宜增设改造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合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空间增设改造“邮快超市”等邮政快递基础服务设施,补齐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邮政快递服务需求。

二、关于服务责任主体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实质是物业服务的商品化。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其是一种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商品,物业服务企业为其管理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的主体。建议提出的利用物业服务贴近居民生活,熟悉小区情况等便利性,将物业服务方作为小区、居民楼为民服务的责任主体,共同推动“邮快超市”进小区的建议,对推动邮政快递业、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社区治理和防控体系,服从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全市物业从业人员、社区工作者等为物资配送等民生保供工作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已经成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2020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为抓好国家部委文件的贯彻落实,2021年6月18日,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引发了《关于强化党建引领 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养老托幼、快递代收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通过智慧化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各类线上商务平台对接互联,连接居住社区周边餐饮、购物、娱乐等线下商业服务,为居民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住建部门、物业行业协会的指导,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同邮政、快递企业共同推动“邮政超市”等邮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确保物业小区邮件快递收、寄服务持续健康、安全稳定运行。

三、关于邮快超市运营机制的建议

邮政快递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应当符合邮政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收费价格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建议提出的统筹协调、强化监管,建立小区邮快超市运营机制,确保公平竞争的建议,对促进邮政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积极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小区内邮政快递市场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公平公开、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会同邮政快递企业积极探索“邮政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邮政快递服务需求。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1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严格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监管

我局结合监督执法检查等措施,支持邮政企业在保障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底线基础上,创新服务手段,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对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重点依据《邮政法》第八条第三款关于“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住宅区或者对旧城区进行改建,应当同时建设配套的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规定,注重推动邮政企业优化完善提升“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运行和维护能力。目前,全市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保持稳定。

对于您提出的“将‘邮快超市’纳入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和“可为人民群众提供其他邮政服务”的建议,根据《邮政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目前“邮快超市”暂未纳入“邮政设施”范畴。我局将依法依规,结合行业有关政策,统筹推动“邮快超市”建设,支持邮政企业依托该类新型末端节点,为广大用邮群众提供规范有序的邮政寄递服务。

同时,对您提出的“其他邮政服务”相关建议,我局将严格按照邮政快递业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邮件快件安全为前提,推动和督促邮政企业完善涉“邮快超市”其他主体的合作机制,为“邮快超市”进小区并合法合规建设运行创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积极支持“邮快合作”

在全市邮快合作服务覆盖率达65.27%的基础上,我局推动“邮快超市”向城市小区逐步拓展覆盖面,创新开展快递服务站收寄和投递邮快件规范试点工作,将委托服务站开办企业提供邮件收寄和投递服务的邮政企业纳入快递服务站使用企业范围。要求服务站开办企业与邮政企业应当相互配合,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规范的服务;督促服务站开办企业与邮政企业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合作范围、数据对接、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邮件快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指导服务站开办企业结合实际与邮政企业针对上述合作协议、安检协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收寄服务、投递服务(投递方式、投递时间、邮件快件保管、收件人签收、费用支付)、质量考核、人员管理与培训、注意事项通知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三、支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对于您提出的“统筹协调、强化监管,建立小区邮快超市运营机制,确保公平竞争”“紧跟城镇化发展进程,将物业服务方明确为小区、居民楼服务责任主体”“分类施策,逐步完善现有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因涉及住建等部门职责,我局将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支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邮政企业在恪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提升服务质量原则基础上,加强与其他快递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合作,共同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局将会同住建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研究,稳妥施策,结合实际统筹推动和引导“邮快超市”走好高质量发展路径,有效提升城市地区快递末端服务能力和水平,让邮政快递业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更多用邮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