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73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公共交通作为公益行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便捷经济等特点,是城市交通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随主城区公交线网的逐步优化调整,轨道通车里程大幅度增加,轨道线网网格化初步建立,主城区公共交通的立体构架格局逐步优化完善,更多的市民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一、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运营情况和制度构架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已经构建“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穿梭巴士相衔接、小巷公交为补充”的多模式、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出行体系。轨道交通方面:开通轨道交通线路11条、运营里程达超500公里,轨道交通骨架网络基本形成,日均运送330万人次。地面公交方面:运营线路达到760条,投入运力约9000余台,公交线路总长达到1.1万公里。试点开行小巷公交线路6条,快、干、支、微公交线网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线网全覆盖,日均服务430万人次。
为促进公共交通发展,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实施主城区公共交通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外区域客运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主城区公交首末站布点规划(2016—2030年)》《关于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主城区公交客运标准成本补贴办法》,持续深入实施《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进一步强化法规规章对公交优先发展的引导保障作用。通过交通、公安、财政等部门共同发力,我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夯实。2021年1月,经市政府同意,住建、规划、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主城区轨道与地面公交换乘整体提升规划实施方案》,对100余个公交停靠站进行提档升级,累计新开优化调整200条公交线路,基本实现轨道出入口100米范围内公交换乘设施全覆盖。
二、二环外公交改造情况及财政补贴体制
为优化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外区域客运市场结构,2014年市政府出台《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外区域客运结构调整工作方案》(渝府办﹝2014﹞30号),计划将当时主城区二环外的1000余台班线客车进行调整,主要内容是:班线客车按“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逐步终止运营,各区根据需求逐步开行公交,同时以置换出租车指标的方式替代部分班线客车运力(市财政对置换班车按不同座位数给予0.5-1.5万元的补贴)。新开行的公交落实“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政策”,补贴政策由各区政府制定实施。截至2022年,我市二环区外已完成班线客车改造721辆,开行公交线路168条,覆盖80余个镇村,三大工业园区及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惠及200余万常住人口。按上述方案,考虑到二环以外各区与二环内主城区在财政收入分配体制上的差异,市级财政负责二环以内公交运营补贴,二环以外的运营补贴由各区财政承担,2020年经市政府批准出台的《重庆市交通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渝财建〔2020〕308号)也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市区两级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鉴于中心城区二环外还存在部分在农村地区运营的城市公交,为进一步支持二环外公交发展,减轻各区城市公交运营支出压力,近年市财政会同市交通局出台政策,除了既有支持二环外公共交通的农村客运发展资金、营运补贴、农村客运保险补贴外,市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2016年将农村地区运营的城市公交纳入农村客运保险范围,市级年均新增预算约1500万。2022年-2023年,受疫情影响,市级财政收入大幅减少,但仍将上述车辆纳入农村客运补贴范围,年均新增预算约50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一如既往坚持公共交通骨干主导地位,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一是在现阶段继续执行现有财政政策,根据市区责任,在市级财力可承受前提下,支持二环外公交发展。二是指导帮助各区财政部门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渐加大财政投入,适时调整财政补贴政策,完善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为本辖区公交发展提供支撑。三是指导各区财政部门配合交通、国资、经信等主管部门帮助公交企业利用园区、厂矿较多的优势,拓宽市场渠道,发挥市场优势,开展园区包车、定制业务,扩大企业收入,同时加强内部管理,降低企业成本,助推公交企业良性发展。四是待时机成熟时,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原则,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逐步调整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