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二环外公交纳入全市统一补贴范围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
关于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二环外公交纳入
全市统一补贴范围的建议
一、提出背景和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涉农区域地区纷纷进行农村客运公交改造,巴南及北碚等区先后完成了农村客运公交改造,实现区域二环外公交全覆盖,辖区群众出行实现了同城同待遇。目前,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二环内公共交通享受市财政营运补贴,该补贴按平均标准成本法,统一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公交企业;二环外公共交通,由各区自行出台补贴政策(两江新区按照标准成本补贴办法,渝北区执行成本规制补贴办法,江北区执行专项补贴办法,巴南区、北碚区采取包干制补贴办法),根据各区财力状况,由各区进行补贴,不享受市财政补贴。随着重庆城市化发展加速,二环外的大型厂矿企业、高等研究院校、居民聚居区越来越多,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局面初步形成。现阶段,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因财政水平差异,导致公交补贴政策无法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出行需求,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地区公交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因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出行不能真正实现同城同待遇。随着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公交改革不断深入,公交覆盖面逐渐扩大并延伸至二环外。在各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下,二环外群众在近年来逐渐享受到安全、舒适、低价的公共交通服务。但受财政政策影响,二环外公交财政补贴过低,且各区的补贴不统一,群众享受的服务不均衡。部分区域公交化改革只基于原班线客运条件下完成,无法深入,公交服务无法持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老百姓不能同等享受二环内的公共交通服务,容易产生“同城不同待遇”的现象,引发大量信访投诉,给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不利于公交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据调查,二环外群众出行需求相对单一,潮汐现象严重,且因享受免费及一小时免费换乘政策的市民占总客流量的60%以上,企业营运收入偏低,即便加上区财政补贴,每年单车亏损仍较严重,收支状况严重失衡。这将导致二环外公交出行服务水平降低,配套设施建设不足,公交驾驶员队伍不稳定。不利于公交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三)增大区级财政压力大不利于地区发展。为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各区财政每年投入较多资金用于二环外公交运营补贴,加上公交车辆购车补贴及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区级财政压力较大,不利于区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
三、主要建议
建议由市财政局牵头办理回复,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二环外公交统一纳入全市主城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范围,确保二环外市民公交出行享受同城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