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协办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关于加快推动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的建议
近年来,城乡建设领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将推广工业化建造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近期党的二十大及重庆市委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对现代产业体系及建筑工业化做出了明确的决策部署,要求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一、工业化建造发展情况
(一)国际国内发展情况
工业化建造是在装配式建筑技术发展基础上形成的,是装配式建造的进阶模式。装配式建筑技术始于1945年法国,因其具有施工质量好控制、环保节能、施工效率高等特点,在引入美国后得到了大力发展,并在欧洲和日本得到了广泛应用,在20世纪70年代在国际上逐渐普及。我国装配式建筑发展已历经70余年,目前工业化建造技术(包含在城市桥梁建设或改建中的应用)发展已基本成熟,能适应不同地域和环境的需求。自开展试点以来,我国重点推进地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全国的比例超过50%,目前上海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已达到90%以上,北京市超过40%,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和海南省均超过30%,地区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二)重庆市工业化建造发展情况
重庆市大力发展工业化建造,先后出台产业规划和行业标准,构建产业政策体系,工业化建造总体发展水平位居西部前列。目前,全市累计装配式产业实施规模已超过3000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
一是产业规划基本明确。先后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市政工程实行工业化建造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完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加快形成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预计到2025年,培育形成千亿级建筑工业集群和技术先进、配套完善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力争全市有条件的市政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二是产业政策体系及标准基本建立。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提出了全市工业化建造发展的空间布局和项目实施要求。市住建委编制发布房屋建筑、市政类标准、图集等近100项,基本建立主要的技术标准。
三是生产配套能力明显提升。近年,市内多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相继建成投用,装配式总计年产能为混凝土部品部件400万立方米、钢结构构件160万吨和轻质隔墙677万立方米,有效提升部品部件生产配套能力。2020年,重庆市作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二批18个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之一,共有6家单位入围全国装配式产业基地,同时拥有29个市级产业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产业门类不齐全,工业化发展不平衡。我市已落地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多为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构件、轻质墙板等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绝大部分基地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相关构件生产,且部分区域产能已趋于饱和,在公路、市政工程领域装配式产业基地的产能较小或几乎空白。与房屋建筑工业化建造的迅速发展相比,市政工业化建造还未成体系。
(二)基地分散规模较小,产业聚集效应较差。普通混凝土部品部件、钢结构构件及轻质隔墙等为基地主流产品,此类产品占比项目建安工程体量及费用比例均较低,无法带来聚集效应。同时原有基地建设缺少整体规划,基地分散且产品门类松散,也无法带来聚集效应。
(三)具备研发、制造综合能力的龙头企业少、带动力不强。目前我市大部分基地多由施工企业建设,BIM技术、智能施工机器人等智能制造水平不高,核心技术团队建设方面重视程度不高、研发投入力度不大,不能在西部乃至全国形成技术与产业核心竞争力,难以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议
根据重庆市城市道路建设“十四五”规划,2025年全市将新增道路里程2700公里,中心城区桥梁占比29.2%,主城新区桥梁占比39.82%,同时还包含了大量的隧道、管廊。加快推进市政工业化建造应时应势,一是有利于实现市政工程领域的绿色健康发展,大幅节约资源、减少碳排放、减少扬尘和噪声、减少建筑垃圾,促进节能减排降耗;二是有利于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多领域产业革新,带动适应市政工业化建造巨大体量需求的大额投资落地,形成项目、园区、产业互动发展格局,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三是有利于带动技术进步,优化整合劳动力要素,提高生产效率,培育产生我市现代市政工程产业工人。
(一)加快市政工程工业化产业布局的落地。市级主管部门、区县政府加强联动,在招商引资、手续审批、土地使用、资金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加快市政工程工业化产业布局的落地。
(二)加大市政工程工业化政策引导。市级主管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对中心城区内新建或改建交通、市政项目纳入必须实施工业化建造的项目池。针对工业化建造项目,从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制定装配式建造规划与建设申报标准)、招投标(对于工业化建造类施工项目,纳入技术复杂项目清单,评标可采用综合评价法)等各环节进行政策支持和管理优化、建设监管。
(三)组建市政工程工业化企业,打造全产业链条。引入中央或地方工业化建造龙头企业,与市级平台公司、大型设计及科研单位联合打造集研发、设计、生产、设备制造和运行维护的全产业链市政工程工业化企业,后续结合总体规划、产能情况逐步落地3-5家工业化企业。
(四)积极推动项目试点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在市级和区县新开工项目中选择确定试点项目,按照工业化建造方式组织建设,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并由主管部门联动积极推进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