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7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国有领域经济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必须聚集国家战略领域,围绕产业链延伸和发展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入、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业务规模和专业化程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区县国有企业普遍缺乏产业资源和经营性资产,重组整合条件不够完备。
同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国对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目前,市国资委监管的投融资企业已剥离政府债务,且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足,无论是采取“大整合”还是“小整合”模式,整合后容易形成多头管理、企业与地方政府目标不统一等问题,不利于地方及企业自身发展。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改革政策;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市场化为原则,结合区县国企的实际情况和产业布局,一企一策研究与相关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事宜,助力区县国企持续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将结合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市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