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9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强化项目建设统筹管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深入推进数字赋能法治,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我市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取得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

(一)成功搭建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平台。完成智慧立法平台一二期创建,实现立法计划、立法审查、立法后评估、立法清理等全过程留痕,清晰掌握各个业务流程环节,推动行政立法工作数字化、智能化。建立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平台和省级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149件,市、区县两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924件,基本实现从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到备案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为推进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撑。建成“政策文件库”移动版,通过在政策文件库小程序中设置点击热榜、浏览量等可视化窗口和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反馈通报,实现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关注度、查询率的统计分析,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提供社会公众信息支撑。

(二)加快研发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数字化管理,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研究,将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按照决策流程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决策项目选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决策后评估全过程网上记录、管理、监督,纠正“拍脑袋决策”的决策方式,以智能化手段辅助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基本建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成重庆市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收集录入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实现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统一网上申办。大力推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化系统与重庆市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将行政执法基础数据等统一推送归集到重庆市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实时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在全市7个区县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探索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现行政职权、执法领域、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五个全覆盖”。

(四)有效运行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平台。建成智能移动调解系统,包含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管理、审核评定、台账记录、统计分析、工作动态等功能,覆盖全市司法行政单位、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系统已集成1034个司法所、1.3万个调委会、6.8万名调解员,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07万件。在党建统领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的试点建设中,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等业务,积极探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应用场景建设,打通相关业务系统,以数字化赋能基层矛盾分发流转办理,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五)广泛应用法律服务网和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建成重庆法律服务网,主要满足人民群众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服务申办、法治宣传等高频次、大范围的公共服务需求,截至2022年底,已查询1000万次,汇聚法律服务事项550万件次。上线运行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小程序),人民群众可免关注、免安装、免注册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预约公证、法规查询,已集合法律顾问2750名,覆盖居民207万,提供线上服务47万件次,法律顾问直接服务4.67万件次。

二、加快我市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系统集成和迭代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锚定法治政府建设走在中西部前列目标,依托一体化智能化数字平台,加快推进以“七张报表”“八张问题清单”“五项机制”为核心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以数据流打通决策流、业务流、执行流,促进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实现各层级一体推进、步调一致、高效协同、整体提升,着力打造整体智治、全面赋能的数字法治政府,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注入强大动力。

(一)推进数字化平台融合。加快优化升级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数字化平台,拓展“互联网+”数字化场景应用,通过业务流程的重塑,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动形成业务高度融合、数据集成共享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促进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从体系、效能、行为三个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全方位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可视化、可量化、可感知,实现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二)研发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和决策支持系统,涵盖政府职能、制度体系、行政决策、文明执法、行政权力监督、社会矛盾化解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七个方面内容,建立覆盖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贯通市、区县、乡镇的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平台,试行全口径归集运行数据、全过程监控权力运行、全方位评价执法效能,实现对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的日常监督。

(三)加强数据监测评估。加强与浙江、深圳等省市学习交流,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形成区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和市级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测评标准、测评事项和测评方法,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纳入监测评估内容,强化指标约束和引领,提高监督和评价实效,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的年对标、月画像、周监测、日跟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系统化、定量化、可评价、可比较,真正发挥督促、倒逼、激励作用。

(四)健全数字法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数字重庆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在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等重大任务的督促落实。推动将数字重庆建设工作情况特别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考核评价的参考,在考察考核有关领域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时注重了解其数字素养和技能水平。

(五)强化数字法治人才支撑。加强数字化内容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数字思维、数字认知、数字技能,不断提高对数字化发展的驾驭能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数字化发展专家智库建设,培育数字化领域高水平研究型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构建覆盖全民、城乡融合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提升市民数字化适应力、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