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拓展“互联网+”数字化建设开发搭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建议正文

关于拓展“互联网+”数字化建设开发搭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的建议

 

为切实把党的二十大赋予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职能、新使命落到实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有效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推动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提出如下建议。

发挥大数据、互联网优势,拓展“互联网+”数字化建设,以“智慧司法”建设为引擎,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开发搭建全市统一的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的各项具体任务,全部纳入智能化一体平台,以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可以并不限于包含以下子平台。

一是建立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平台。辅助政府行政立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通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使用率、知晓率、实施效果的评估,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提供主要依据,解决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问题。

二是建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平台。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人民调解等业务,及时了解群众诉求,逆向分析政府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依法履职。

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全流程监督,纠正“拍脑袋决策”的决策方式,解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问题。

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职权设定、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实时、全程监督,解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问题。

五是建立其他必要的平台。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其他必要的平台。

各子平台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形成业务高度融合,数据集成共享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平台,能够有效促进全市各级政府从体系、效能和行为三个层面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行实时、有效度量,真正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通过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指导和服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智能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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