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9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级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一)“十四五”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指导区县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加强审批服务和资金平衡保障,累计统筹调度各类资金252亿元,推动市、区县两级疾控中心、亚定点医院、综合医院感染病用房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市、区县两级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提升,以有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冲击。 

(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和应急处理能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一区两群”总体规划,按照“1+3”的模式,在主城片区(覆盖主城九区和綦江、南川、涪陵、长寿及万盛经开区14个区)、渝西片区(覆盖永川、江津、合川、璧山、潼南、铜梁、大足和荣昌8个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覆盖万州、垫江、梁平、丰都、忠县、开州、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和城口11个区县)、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覆盖黔江、武隆、石柱、彭水、酉阳和秀山6个区县)建设4所公共卫生应急医院,规划总床位数5100张,其中固定床位1250张,应急床位3850张。市财政立足职能职责,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统筹公共预算、政府基金、专项债券等资金,全力保障4所公共卫生应急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市医保部门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抗疫医保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实施“两个确保”,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支付范围,严格落实“即参即享”“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及时预拨医保基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三)目前,4所公共卫生应急医院2所已建成投用,2所即将竣工,形成以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为龙头,市公卫中心应急医院、渝西应急医院、三峡应急医院、武陵山急医院为支撑,市级医院和各区县级医院传染病区为基础的全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支持区县提升公共卫生预防救治能力。根据全市医疗资源总体布局,合理规划全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控、救治等环节,指导区县充分依托现有医疗资源,策划一批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和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同时,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减轻区县资金筹集压力,推动项目加快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按照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一致的原则,对有意愿且财力能够承受的区县,指导区县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研究论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及功能,引导项目有序实施,并完善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财政保障制度,统筹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单位结余等资金支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发展,确保平稳运行。

(三)按程序将规划中分级分类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进行管理,充分保障医疗设施建设空间。主城新区、两群地区参照开展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纳入规划管理,及时评估修订《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重点完善医疗卫生设施类型,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一老一小等特殊人群照护机构等类型,优化调整相关配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