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0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强化高位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来,我市将“落实城市更新行动”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成立市更新提升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具体工作要求,2023年市委、市政府将城市更新纳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项行动”统筹部署,要求结合旧城改造工作系统化推进。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导渝中区成立了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晰职责,制定《渝中区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试点工作,成立区级城市更新公司,深耕城市更新项目。

二、深入开展城市体检。2023年,我市纳入全国十个深化城市体检工作制度机制试点城市之一,选取渝中区上清寺街道、石油路街道的17个社区作为体检样本,深入开展体检工作,从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4个维度查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城市发展短板,在渝中区深入探索搭建“体检-更新”工作闭环运行机制。

三、逐步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构建以《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为统领的“1+2+N”政策技术体系,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审批事项和权限下放,出台专项规划和技术导则2个支撑文件,逐步研究制定“一揽子”配套政策。市住房城乡建委启动城市更新立法前期工作,城市更新条例已纳入2023年度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审议项目;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度计划编制、底线指标要求、计划申报流程、项目准入退出、监督考核激励等内容。市发展改革委率先下放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针对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设计、土地供应、产权登记明确了操作层面的具体路径。结合国家城市更新试点任务,市级相关部门指导渝中区制定城市更新实施细则、规划用地及建设管理工作规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规程、消防、园林绿化审批流程等相关配套政策。

四、稳步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我们按照“以项目‘破题’推动制度‘破冰’”的思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023年,全市试点示范项目214个,项目总投资约265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00亿元,城市更新项目已成为我市当前促投资、稳增长、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之一。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导渝中区以科学规划引领更新工作方向,以实施方案指导更新项目落地,编制片区策划5份,生成城市更新项目62个,纳入市级试点示范项目23个,以“两巷一梯一路”为代表的建成投用项目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在全市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五、促进各类资源要素流通聚力。发布重庆市城市更新资源信息平台,启动“三师进企业,专业促更新”行动。先后8次组织“三师”团队深入渝中区国际村城市更新项目、飞机码头城市更新项目开展服务,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形成“三师”咨询建议。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手册》,举办渝中区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推介会。持续发挥金融赋能效力,支持创新开展城市更新项目融资竞争性比选,为渝中区8个项目争取授信103亿元。

当前,制约渝中区乃至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推进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需要持之以恒、孜孜不辍。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的支持参与下,继续会同渝中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一是在项目高效推进上下功夫。用好城市体检工具,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为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做好项目包装,有针对性实施更新改造,扎实推进旧城改造,加大渝中区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服务力度和服务质量,开展项目调度、现场督导、问题协调等“陪伴式”服务,用好用足城市更新贷、绿色金融贷等政策性融资工具,创新探索基金、REITs等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打造更多具有渝中辨识度、标志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二是在制度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推进协同机制,创新“政府、市场、公众”全过程参与的合作方式和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立法相关工作,加强地方标准建设,加大各类政策协调配合,进一步提供支持空间复合功能、产权确认处置、片区容量统筹平衡等方面的政策保障,优化刚性指标与弹性指标相结合的管控方式。三是在绿色低碳发展上下功夫。按照“留、改、拆、增”的方法,统筹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加大危旧房整治力度,加强住房、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的活化利用和绿色化改造,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独具特色的空间格局和街巷肌理,延续城市特色风貌,让城市留住原住民、留住历史记忆、留住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