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8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我市预付卡监管现状

预付卡总体分为单用途和多用途两大类。单用途预付卡只能在特定企业、集团、品牌内使用,其按行业又分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如商超卡、美容美发卡)和单用途其他行业预付卡(如KTV卡、网吧、体育健身卡等)。多用途卡一般由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与金融机构联合发行,如市民卡,可兼具食堂就餐、公交出行、金融等多种用途,由金融部门监管。

近年来,市商务委认真执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强化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风险防控,严格备案条件,严防超范围备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备案企业进行排查,规范其经营行为;启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地方立法工作,探索构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着力畅通12315热线和平台,依法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涉及预付卡的投诉举报。市教委严格规范预收费管理,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健全预收费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对培训机构、培训资金的全流程监管。

二、预付卡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存在盲区。从国家层面上看,现行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法规仅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仅适用于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三个行业中的市场主体,而这三个行业内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也不在此监管范围内。此外,与商贸服务业相关的文化(娱乐)、旅游(票务)、体育(健身)、交通(运输)、教育(辅导)、医疗(体检)、养老等行业发行的众多单用途预付卡,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未制定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客观上存在监管盲区。

二是监管难度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传统的商业模式遇到严重挑战,预付卡经营方式由实体卡开始向虚拟卡转变,经营模式由单一商业经营向跨界经营发展,经营范围由立足市内向全国、海外延伸。当前,一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个体工商户逃避备案监管,采取打折、赠送等方式发卡圈钱,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网购平台充当买卖中介发售预付卡,圈钱跑路风险难控,甚至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预付卡监管难度增加,监管重点已经由防范公款消费、滥发福利、行贿受贿向金融风险防范转变,由原来的防止购卡者违规为主向防止发卡者违规为主转变,由排查备案为主向审慎备案为主转变。

三是处罚震慑力度有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属部门规章,法律层级较低,对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处罚上限仅为3万元。 目前发卡企业涉嫌利用发卡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金额动辄在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不等,而处罚最高限3万元缺乏震慑力,企业违法成本太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预付卡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着手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我委及市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对接贯彻落实。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重庆实际情况,参考您的宝贵建议,持续完善预付卡监管措施,规范预付卡发行、使用。

(一)积极推动立法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预警”,变“单边管理”为“多边共治”的工作举措,重构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框架。学习借鉴上海、北京、江苏等单用途卡管理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地方立法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并对经营者施加严格的管理,规范发卡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贯彻实施和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建立商务、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动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形成联合监管合力,严厉打击以预付式消费为名的传销、商业欺诈、非法集资和诈骗等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数字化赋能监管服务,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单用途预付卡数字化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涵盖业务管理、资金监管、信息披露查询、异常监测预警等各项监管功能。同时,嵌入政务服务功能,通过开通移动端,用办理业务、查询信息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合规经营理性消费。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地区、行业间交流,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单用途预付卡经营者培训教育,提升其合规经营意识。做好消费者风险防范引导,宣传消费注意事项。通过以案释法、预警提示等方式,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醒消费者理性、按需购卡,正当、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