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3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统一电梯井道外立面、连接廊桥封闭外观及材料的建议

经调查,老旧小区的居住群体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小区业主在加装电梯时往往以安全和经济为首要考虑条件,故在实际加装过程中,较多优先采用钢结构加玻璃板面的形式。同时,各区县政府、部门在协调指导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时,基本以成功加装电梯、解决群众出行为首要出发点,避免因调整电梯外立面材质、色彩等,增加群众精力成本和经济负担;在保障城市风貌方面,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涉及文物、历史建筑及重要景观节点区域加装电梯项目的风貌指导工作,确保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目前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在牵头修订的《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稿)》提出“同一小区增设的电梯外观、风格应当协调”,对于统一风貌有积极作用。

二、关于统一重庆市各区县政策的建议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研究出台《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期间,经充分走访座谈、现场调研,因各个区县发展状况、实际需求、具体矛盾、财政状况等诸多因素不同,各区县对加装电梯政策的需求也不尽相同,由市级层面出台统一的实施细则往往会顾此失彼。基于简政放权、实事求是、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在《办法》和《指导意见》的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具体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或细则,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

三、关于统一采光、噪音认证标准的建议

经查阅,《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正是据此提出反对意见。但截至目前,全国尚无关于加装电梯是否影响“通风、采光、日照”的评估规则,也尚无可以鉴定受影响程度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暂无法出具权威的鉴定报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区县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协调作用,做好加装电梯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化解高、低层住户矛盾,推动老旧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工作。

四、关于统一以小区为单位的采购、施工、维保招标工作的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区县,按照“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公开透明、质量优先、建管并重”的原则,印发《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服务企业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以集中带量采购为主导,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片规模化实施。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继续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程序加快推进《办法》修订工作,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积极呼吁各部门在《办法》修订过程中共同予以落实;积极开展加装电梯的政策解读、疑问解答和专业指导;同时,积极落实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认真梳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助推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电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