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是全国第三批自贸试验区,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2017年3月15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9号)公布,明确重庆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两江片区66.29平方公里,西永片区22.81平方公里,果园港片区30.88平方公里。重庆自贸试验区若要增设新片区,属于国家事权,必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全国21个自贸试验区中,仅有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分别于2019年、2020年增设了新片区。据了解,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在现有自贸试验区增设新片区的打算,故要增设重庆自贸试验区万州片区的设想难以实现。
在国土规划方面,国务院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进行审批,下放权限是由国家确定。海南自贸港优惠政策实施是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国家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可以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补划,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并将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而重庆市目前仍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落实。在税收政策方面,建设海南自贸港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所实施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是海南自贸港特殊税制安排的一部分,在其他地区不具备可复制性。除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少数试点地区外,中央并未专门针对自贸试验区出台过税收优惠政策。
万州地处“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是渝东北三峡库区区域中心城市,历来是区域综合交通枢纽、物资集散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近年来,万州区积极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打造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立万开云同城化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川东北、渝东北一体发展。2021年,我市启动重庆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万州经开区与其他9个开放平台一起获批建设第一批自贸联动创新区。建立重庆自贸试验区(万州经开区)联动创新区,将万州区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紧密联系 ,有力推动万州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万州自贸联动创新区在推行“海关‘四自一简’新型监管模式”“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依托综合保税区推进开放型产业发展等方面收获了一批初步成果。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把自贸联动创新区打造成为“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先行区、政策制度创新协同区、开放型产业发展协作区、区域联动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市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撑、区域对外开放的典型示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万州自贸联动创新区将逐步复制推广国家层面各批次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推广重庆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成果,重点复制推广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与开放、综合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成果,以提升平台的开放发展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支持和指导万州区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和创新能力,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促进万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将结合万州口岸物流发展实际,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新田港基础设施、疏港大道拓宽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会同重庆海关指导万州机场T1国际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建设,同步推动口岸指定监管场地申报建设;依托万州港区深水良港地理优势,延伸万州港口功能;积极探索一批铁水联运线路,研究开通万利铁路货运功能,支持万州更好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