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城市小区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是城市综合环境中连接群众生活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物业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特别是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自觉融入社区防控体系,坚守岗位冲锋一线,克服困难尽职尽责,配合有关部门和社区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为抗击疫情守护业主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调研发现,现阶段物业纠纷类信访占比仍然较高,且具有涉及人数多、纠纷体量大等特点,反映出物业管理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机制有待健全。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之间往往在物业服务质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物业费收取等方面容易出现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缺乏对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有效抓手,指导不足、协调不够。二是小区“住改商”的现象持续存在。部分小区业主擅自将住宅作为日租房出租给外来人员或者改作其他商业用途,一方面严重影响小区的卫生和安全,另一方面危害居民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带来的风险隐患凸显。三是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以社区居委会为代表的部分基层组织有行政化倾向,社区的自主性、主体性被忽视,社区开展工作容易忽视居民主体性,有的把社区治理看作是简单的“管人”。如疫情期间,一些社区采取防疫措施时未能与居民充分沟通。

为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增强居民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业主自我参与。运用多种方式,加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知识的宣传,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懂法、用法的意识。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要帮助业主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引导业主积极、理性地参与物业管理。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完善纠纷处置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街道在物业管理纠纷处理中的职能职责,畅通渠道,公布投诉与处理的责任主体清单;用好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协调、信息共享、重大纠纷预警等方式,协商处置物业管理纠纷;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解决“住改商”难题。有关部门要建立“住改商”管理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住改商”适用范围、监管部门及职责、法律责任等;有关部门及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关于“住改商”的规定,对于违规“住改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发现、劝阻、报告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四是加强案例指导,依法规范物业管理参与者的行为。案例是实践中发生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选好案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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