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在全市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建议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而农村职业教育立足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其功能定位、价值取向和社会作用直指“三农”问题,精准对接乡村振兴实践中农村经济转型、农业产业升级、农民素质提升等需求,是助推农村转型发展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我市大量农村知识分子、青壮年劳力涌向城市就业务工,农村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农村人才总量不足的问题已经成为重庆农村转型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更好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让各类人才在广大农村大展才华、大施所能、大显身手,能更为有效地解决农村人才流失严重、人才结构不优、人才支撑不足等问题。
因此,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系统规划,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要加强统筹协调,建议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纳入新一轮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重庆市“十四五”规划,做到大专业方向有“农”的指向、师资建设有“农”的教师、教育配套有“农”的课程、学习实践有“农”的平台,在目标任务分解、资源配置和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时,围绕不同区域文化特色规划打造精准职业教育,开设竹编、盆景、唢呐、蚕桑种植等独具各地特色的相关专业,为乡村振兴培养大量带“农味”、懂农业、爱农村的优秀专业人才队伍。针对当前各类涉农资源多头管理、统筹乏力、执行偏差等问题,成立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组成的常设机构,将相关的涉农权力要素和资源要素整合起来,大力实施农村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乡村技术技能支持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类资源要素组合叠加效益。
二是加快推进法制建设,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议在国家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法律法规,在法治层面进一步提升农村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在关系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等关键性问题上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条例,明晰政府、企业、学校等多元主体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边界。在市级层面上,应结合各个区县自身发展特色与教育实际,准确把握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对农村技能型人才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地方立法,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长期性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而促进农村职业教育更好地落地并服务于地方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打破传统思想观念,树立“有用即人才”理念。建议自上而下更新人才观念,摒弃传统的唯学历、唯职称的思维定式,树立“有用即人才,人才就在身边”的理念,坚持“唯才是举、不拘一格,业内认可、行业评价”的原则,开通农村乡土人才职称、技能评审“绿色通道”,将乡土人才开发列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破除乡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体制机制环境,在留住已有的本土人才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土人才的培育,提高乡土人才的知识素养与技能;另一方面,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让乡土人才自主创业反哺家乡,使“土专家”“田秀才”的才能和价值得以充分展现。其次,要树立实现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思维,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布局、社会服务等供给侧与乡村振兴需求侧各要素全方位对接、融合,从而实现农村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进而解决农村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同乡村振兴需求之间的矛盾。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难题。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投入,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和投入机制多样化,尤其是区县一级政府财政投入要向农村职业教育倾斜,提高教育附加费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的比例。同时,要利用政策、税收等多种手段撬动社会资本,引导民间教育资本、公益基金等投入到农村职业教育中来。另一方面,大力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大力推动我市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模式改革创新,推行现下比较受欢迎的农民田间学校培育模式、现场传导型培育模式、典型示范型培育模式等,构建集在线知识学习、线上技术咨询、资源信息共享等一体化的个性化学习培训新模式,打破时空局限。此外,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参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列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管、考核和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