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7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近年来工作

根据《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规定,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有序推进、稳步开展、有效落实”的原则,分别于2019年开展第15号令考核、2020年-2022年每年开展第52号令考核。2021年以前第52号令考核由各区县组织实施,2021年以后第52号令由市卫生健康委推托市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未因疫情原因中断考核。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初步拟定于2023年9月和11月分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