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评定工作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加快我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评定工作的建议
一、背景情况
(一)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3、2006年12月21日印发高强部长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4、2017年11月10日印发 李斌主任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上述法律政策的出台不但解决了中医养生保健确有专长非医疗服务的难题,同时也解决了中医药特色传承只能做健康养生不能发挥中医辨证确有专长难题,有利于一批文化低但确有专长中医人员发挥作用,传承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二)现有考核评定办法
1、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取得医师资格人员执业管理。
3、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考核申请条件:(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2)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4、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考核申请条件:(1)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2)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3) 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5、考核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3)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4)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5)师承方式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6、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专家人数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7、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场辨识相关中药等。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8、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
9、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三)我市考核评定开展情况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9月14日印发了关于2021年重庆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告,在全市正式开展了这项工作,受到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普遍欢迎。后来,由于新冠病毒影响暂停,全市通过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合格人员未超过十人,数量实在太少,不能满足基层群众抗疫和治病需要。
二、工作建议
(一)建议市级相关部门牵头加快推进我市考核评定工作,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定,让更多符合条件人员通过考核评定,以更好服务于城市乡村社区群众疫情防控和疾病防治,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二)注重考核评定效果。考核评定一般实行临床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双100分制,建议分值权重上侧重临床实践技能,重点考核诊断、治疗水平和效果,特别注意患者口碑评价。鉴于这部分人员特殊性,考核评定时,应当采取对聋哑人现场答问安排哑语师代译、对盲人识药填单安排人代填等特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