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共答 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4年04月02日 来源:重庆人大

  4月1日,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承办的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上,重庆、浙江、山东、湖北、广东、贵州、甘肃、宁夏8个省级人大常委会,河南省濮阳市、湖南省郴州市、浙江省湖州市3个设区市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介绍工作经验,同题共答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发言摘登如下,以飨读者。

 

坚持务实创新 扛起备案审查责任担当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欧顺清

 

  强化政治引领,以加强立法为支撑,在健全制度上夯基础。推动形成“1+2+N”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牵头合稿形成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修订出台《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紧扣“三有三必”,以落细制度为抓手,在监督问效上见真章。抓实双重备案,有序拓展监督“维度”;抓细专项审查,不断提高备案审查“精度”;抓好开门审查,更加彰显为民“温度”;抓严督促纠错,切实增强监督“力度”。

  坚持积极探索,以创新举措为突破,在蓄势赋能上增动力。首次编制2023年至2027年的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划,加快开发并及时上线“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与西南大学联手共建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

  着眼一体发展,以优化机制为推动,在整体提升上开新局。推动区县人大“赛马比拼”,打通乡镇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积极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借力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促进全市规范性文件规范、减量、提质。

 

推进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光君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实效。

  将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听取备案审查情况汇报、研究谋划重大事项,强化组织实施,坚持系统推进,省市县乡全方面推进、机制能力队伍全方位建设、报备审查纠错全流程强化。

  立足先行示范,坚持守正创新,高质量抓好全国人大布置的试点工作任务,有件必备更加全面,有备必审更加完善,有错必纠更有成效,工作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肯定。

  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听取民意、凝聚民心民力。创新备案审查工作指标体系,每年对设区的市开展综合评价。高质量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任务,开发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集成在线提交、智能审查、协同联动、督查督导等功能,全面赋能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良

 

  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助力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

  健全制度机制,探索建立立法工作专班机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与各专委会联动协作机制。以衔接联动机制为基础,建立与省委、省政府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探索与省高院建立涉及规范性文件适用与效力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开通公民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功能,依托立法顾问、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等开展协助审查。

  坚持有错必纠,注重处理好和制定机关之间守正与创新、分工与合作、监督与支持的三个关系,积极稳妥把握好立项关、起草关、备案关。

  建成“权威准确、融合贯通的数据库”“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备案审查平台”和“便捷高效、功能完备的智能立法平台”,借助智慧平台,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通过开展课题研究、案例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市县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形成全省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推动工作纵深开展。

 

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 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志强

 

  扎实筑牢制度基础,构建备案审查工作“一张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备案审查工作同立法和法规实施工作统筹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1+2+N”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

  充分凝聚各方合力,形成备案审查力量“一股绳”。建立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专工委和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同步审查。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备案数据共享、问题会商和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各方参与,拓展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拓展公众参与审查的途径和方式,探索设立备案审查基层联系点。

  有效发挥制度刚性,强化备案审查监督“一把尺”。将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明晰为5大类20余项,制定工作指引,落实“有件必备”。打造运转有序的审查工作流程。综合运用沟通、函询、协商、提醒、纠正等方式,依法处理备案审查中发现的不同类型问题。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项、集中和定期清理。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聚力下好全省“一盘棋”。坚持全局观念,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健全考核监督制度,促进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协调发展。

 

扎实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 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黄宁生

 

  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制度建设试点任务,发挥备案审查“试验田”作用,率先建立了5个方面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一是建立“1+1+N”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二是建立省市县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制度。在全国首个实现省、21个市和122个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到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建立典型案例交流发布制度。四是建立衔接联动机制。五是建立部署指导机制。

  建成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以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审查建议受理信息平台两个子平台,把它作为“数字人大”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先后迭代升级形成信息平台2.0、3.0版。

  建成省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目前实现对全省各级各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覆盖和“立、改、废”全生命周期管理,共归集1万2千件。建成审查建议受理信息平台并与国家、省的数据库互联互通,为公民、组织提供网上和云上备案审查“直通车”,办理和反馈审查建议1500件。

 

建设高质量法规数据库 打造备案审查工作新引擎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郭瑞民

 

  2023年,相继举办省市县三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班和省级五大系统部门数据库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操培训会,印发文件统一全省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

  紧盯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重关口”,完善审查机制、细化备案流程,对审查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做到应查尽查、依法合规、及时精准。

  2023年10月,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正式上线运行、面向公众开放,提前完成第一阶段建设任务。第一阶段数据库建成以来,立足法治公共产品这个定位,实现了公众查询、备案审查、动态清理等服务功能,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网络直通车”,为法规清理、备案审查等工作注入新动能。

  2023年11月,对全省涉行政复议内容的400余件法规开展清理时,运用数据库进行智能比对、精确搜索,在5分钟内就精准筛查省市(州)县三级制定法规20件、具体条款60项,切实提高了法规清理工作效率。

  数据库上线运行以来,网页的点击量以及超过3分钟以上的深度浏览量每日都在快速增长。

 

坚持守正创新 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戴超

 

  在全国率先出台《甘肃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甘肃省政府相应制定《甘肃省政府规章动态清理办法》,形成了人大、政府协调统一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动态清理制度体系。

  在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基础上,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审查,探索巡回指导审查方式,共同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相关问题。

  去年换届后,首次组建由11名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备案审查专家组,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撑力度。与甘肃政法大学合作成立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协同开展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

  总结近年来甘肃省备案审查工作和立法联系点实践经验,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征求意见工作纳入立法联系点工作范围,形成了“1+3+X”立法联系点工作模式。

  举办“首届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黄河法治论坛”,来自20个省市300多人参加论坛,线上参与人数达到8000余人。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沈凡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抓紧修订并实施备案审查条例,扩大了备案审查范围,丰富了备案审查方式,优化了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完善了备案审查监督机制。

  强化备案审查主体责任,细化备案审查工作任务,规范备案审查报告制度,加强对设区的市法规制定工作的指导,探索关口前移,形成“3+3+X”工作法(在设区的市法规草案一审前、一审后和二审前3次给予指导,法工委、自治区相关部门和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三方参加,对法规体例结构、重点条文、文字表述等提出意见建议),提高法规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17年,宁夏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行,一次性将平台使用范围拓展配置到自治区、设区市、县、乡(镇)四级人大、政府,实现电子报备一体化、全覆盖。2023年,对信息平台和数据库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和效率。

  常抓不懈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坚持全面清理、专项清理、集中清理、联动清理,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深化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备案审查工由“事”到“制”

河南省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邵景良

 

  着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覆盖听取法工委和“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创新备案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变“鸭子凫水”为“奋楫破浪”,探索由“事”到“制”新路径。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在哪里,备案审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2021年,实现市县乡三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全覆盖,定期开展数据库核校工作,摸清全市规范性文件“家底”。

  在创新备案审查方式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制性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证会,拓宽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制定出台备案审查听证工作办法(试行),实现备案审查听证工作由“事”到“制”转变。

  选优配强备案审查专业力量,制定出台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构建全人大机关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格局。制定出台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聘请专家发挥“外脑”作用,提供智力支撑。

 

做实“三化”文章 备案审查制度的“威力”不断显现

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江波

 

  不断做实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文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不断增强、“威力”不断显现。

  强化动力牵引,备案审查工作呈现显性化。坚持高位推动、示范带动、宣传发动、任务驱动,从2024年起,全市各级“一府两院”每年向本级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要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报送备案审查情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安排部署,全市三级国家机关同步对2008年以来出台的6类文件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基本摸清全市规范性文件底数。

  强化体系完备,备案审查工作形成制度化。着力构建“3+5”制度体系,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3”,即顶层设计“三位一体”,出台一个意见,修订一个办法,制定一个方案。“5”,即配套跟进“五项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审查制度、协调配合制度、借智借力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保障支撑,备案审查工作保持常态化。建成全市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并实现功能拓展,在全省率先对报备情况每季印发通报。

 

创新机制 提质增效 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喻运鑫

 

  制度性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每年举办一次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每季举办一次市人大机关“备案审查大家谈”。建立完善市、区县同级党委、人大、政府衔接联动机制,合股成绳。

  做到清晰标准,规范全面报备,2022年6月前市、区县两级“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已全部纳入备审范围;做到多式审查,精准发现问题,建立学习研究初步审、问题争议对接审、多方商讨合理审、明确意见层级审的主动审查方法;做到把准问题,推进纠治并举,侧重于合法性审查,辅之适当性审查,准确甄别问题性质和危害程度,以科学识错;做到防范“未病”,超前把好源头,连续两年编发市、区县两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共31个,既起到培训指导作用,又警示文件制发单位引以为鉴。

  围绕提质增效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完成全市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覆盖式清理,集中式审查”,培养和锻炼了基层队伍,形成了具有湖州特色的工作模式。

 

记者|颜若雯 宋婷婷 黄振胜

摄影|尹建红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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