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春赴皖鄂调研船舶污染防治立法情况

日期:2024年03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3月4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率队赴安徽省、湖北省考察调研船舶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情况。市人大环资委部分组成人员、重庆海事局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水上综合服务区船舶污染防治和丹江口水库水源地保护情况,并重点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就协同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地方立法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陈元春表示,重庆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湖北是长江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两地协同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十分必要。

陈元春还表示,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的要求体现在地方立法上,在基本原则、适用范围、主要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尽可能做到全面协同;在协同立法上努力做到“三个同”,即同步初审、同步通过、同时实施。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体现在地方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信息化引领,以数字化手段创新管理方式,推动工作发展。

 

通讯员|余静岚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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