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办得怎么样?看看这4个专委会怎么说
3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环资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社会委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针对江北代表团鲁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制定《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有利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具有必要性、可行性。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重庆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市人大财经委表示,将及时跟踪了解上位法制定情况,聚焦民营企业关切,积极参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立法调研活动,推动条例制定工作。
审议现场
针对北碚代表团杨家学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庆市城市更新条例》的议案
市人大环资委认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来,我市积累了不少具有重庆特色的城市更新实践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在体制机制、产业发展、土地审批、技术标准、运营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制约城市更新持续推进的壁垒。因此,需通过制定《重庆市城市更新条例》着力解决这些难题,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重庆市城市更新条例》制定已纳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接下来,将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并借鉴其他省市的立法经验,尽快完善条例草案文本。
针对鲁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庆市社区医疗服务促进条例》的议案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认为,议案中建议的内容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但鉴于目前国家和我市对社区医疗服务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基本满足相关需要,且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新政策,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的范围、职责、要求、标准和保障等进行调整完善,建议暂不单独立法。下一步,在推进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的修订《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时,可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考虑将社区医疗服务内容纳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地方性法规。
针对垫江代表团陈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
市人大社会委认为,《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自2016年施行以来,为推进全市家庭教育发展、增进家庭幸福、维护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也为国家层面立法作出了有益探索和积极贡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对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也发现,条例的部分内容需要修改完善,并提出将修订我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适时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推动我市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更加健全完善。接下来,市人大社会委将加强立法调研论证,积极推进条例修订工作。
记者|陈敏
摄影|廖灿勇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