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备案审查工作更有“重庆辨识度”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亮点点击
■ 示范引领
通过组建立法专班、总结实践经验、强化沟通协调、深入调研论证,牵头合稿形成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
■ 提升质效
首次编制出台备案审查五年工作规划,分解细化为5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及工作举措。2023年,已启动实施规划中关于修订备案审查条例等12项重点任务。
■ 拓展范围
积极探索推进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打通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 数字赋能
完善“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持续优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联动西南大学共建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
202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渝召开渝宁浙粤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会。 石涛 摄
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高质效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起草地方人大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任务、编制市人大常委会首个备案审查五年工作规划、开展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开发“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系统并上线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亮点纷呈的背后,是在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实现的新发展新突破,也是与各级各部门同题共答中形成的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协同发展新格局。
夯基
牵头形成地方人大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
“你委高度重视地方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起草工作,深入研究相关问题,协调汇总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在参考范本起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加强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2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函,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高质量完成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牵头起草任务。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尤其是2023年以来的几项举措,更是引人瞩目。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为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2023年以来,重庆人大与浙江、广东、宁夏人大结对开展地方备案审查条例示范立法,努力为各地建立健全相对统一规范的备案审查制度提供参考借鉴。重庆人大通过组建立法专班、总结实践经验、强化沟通协调、深入调研论证,牵头合稿形成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参考范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参考范本予以充分肯定:“参考范本结构完整、内容全面、逻辑清晰,对地方制定完善有关法规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4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发文,要求地方人大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要求,抓紧制定或者完善本地区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地方性法规,参考范本一并送地方人大参考借鉴。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我市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工作,既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固化,又结合实际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乡镇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等作出探索性的制度安排。3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为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全市备案审查整体质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编制出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划(2023—2027年)》,为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基础。这也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层面出台的首个备案审查工作规划。
据了解,备案审查五年工作规划明确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监督功能显著增强等总体目标及衡量标准,并分解细化为5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及工作举措,同时附表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安排,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完成时限等,确保规划按图施工、有效落实。2023年,已启动实施规划中关于修订备案审查条例等12项重点任务。
务实
扎实开展乡镇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审核
积极探索推进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打通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等工作,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亮点。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推动健全报备机制,巩固拓展备案范围。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江津、秀山等地启动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规范性文件“双报备”试点,探索将有关规范性文件逐步纳入人大常态化监督范围。同时,有序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分别向乡镇人大、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委员会报备,接受人大监督。目前,该项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列为市委深改委2024年加快实施的重点改革项目,正逐步向其他区县(自治县)复制推广。
乡镇“红头文件”是群众较为关注、经常接触的规范性文件,但现实中乡镇规范性文件存在底数不清、有的未公开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触角向乡镇延伸,2023年以乡镇规范性文件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展示为抓手,扎实开展乡镇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审核等工作。
通过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市、区县、乡镇有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分工,适时督导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司法局开展审查,取得预期实效。经清理,对1673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已过有效期或者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文件,不再通过数据库对外集中展示。针对260余件乡镇规范性文件,靠前指导、下沉审核,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实质性审核,对不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及时通过数据库集中展示,充实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乡镇规范性文件板块。对清理发现的违反公平竞争、不当增设乡镇政府权力、适用情形已发生变化等问题文件,逐一反馈有关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立督促纠正清单,要求有关乡镇及时修改并重新报备后再集中展示,推动了全市乡镇规范性文件“瘦身提质”。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畅通重庆人大网“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窗口”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提出的涉及工伤保险制度、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制度等审查建议,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深化开门审查,适时邀请审查建议提起人参加论证会,促进他们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面对面沟通,力求“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不断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表达意愿的途径,探索备案审查工作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共谋以“点”带面助推备案审查工作新发展;适时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全程深度参与备案审查工委文件审查例会,对行政、司法规范性文件的适当性进行深入研究探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探索
打造数字化智能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
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运用创新举措和创新方法,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跑出“加速度”。
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的基础工程。自2021年上半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第一期)建成的基础上,部署推动重庆等四地作为试点省区市,开展省级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2022年9月,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在重庆人大网上线运行。
市人大常委会还不断迭代升级数据库,着力实现“以建促用、以用增效”。升级后的数据库,更好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更加方便了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目前,数据库收录了重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人大、行政、监察、司法规范性文件7400余件。数据库上线以来,访问量已突破155万人次。同时,数据库经过改版升级,开发网页查看模式,更加方便群众和企业一键查询“标准文本”,并能通过数据库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有的放矢提出审查建议。这也倒逼文件制定机关更加重视文件制发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全市规范性文件规范、减量、提质。
以“数字人大”建设为契机,市人大常委会还按照“一件事”思维,开发了“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系统。
“规范性文件融e查”应用系统涵盖文件制发全过程管理、备案审查全要素监督、监督复盘全链条评价3个多跨场景,实现对全市各级人大、行政、监察、司法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流程多要素协同处理和在线监督。该系统的运行,变“备案审查”一环为“文件监督”全程、变“数据报送”串联为“三融五跨”并联、变“供需工作”为主为“服务社会”并重。
坚持数字赋能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是探索创新的一方面。当前,市人大常委会正联动西南大学共建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助推备案审查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据了解,备案审查研究中心的主要目标定位是打造提质备案审查的新引擎,构建联动专家学者的新矩阵,形成建强人才队伍的新基地,并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五年创品牌”的建设进路,分步有序推进建设及运行工作。其中,2023-2024年为起步夯基阶段,2025-2026年为聚能成势阶段,2027年以后为品牌塑造阶段。结合当前实际,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将聚合市内外专家学者,构建“三所一基地”,重点做好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常态化提供业务咨询并开展协助审查,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并推动实践创新,着力培养高素质备案审查人才队伍等工作。
记者|宋婷婷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