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4年04月1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已有3年时间,条例实施得怎么样、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暨工作汇报电视电话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谦、欧顺清出席会议。

 

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暨工作汇报电视电话会。

 

  会上,市人大社会委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总体安排,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总体情况的汇报和市教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化旅游委的补充汇报。听取了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等作了交流发言。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区县(自治县)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部分区县和市级部门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内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对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全覆盖。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突出检查重点,着力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重点关注政府及有关单位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推动其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发力,健全完善责任体系。要严格依法履职,组织实施好执法检查工作。坚持立足职能,全面检查特色亮点和问题不足;坚持群众路线,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系统观念,做好上下联动密切协同,高质量完成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效实施,推进文明新风满巴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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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检查重点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领导情况;

  文明行为培育情况;

  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情况;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保障情况;

  市民文明行为践行情况;

  条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工作步骤

  执法检查分前期准备、开展检查、委托检查与调查评估、形成检查报告、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跟踪监督等6个阶段;

  4月10日至12日执法检查组将赴相关区县和市级部门开展实地检查,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问卷调查;

  4月中下旬至5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在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修改、完善执法检查报告;

  5月中下旬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作报告。

 

记者|张士横 程俊豪(实习生)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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